南京师范大学关于超微量分光光度计、学生宿舍电控更新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南京师范大学关于超微量分光光度计、学生宿舍电控更新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省设备采购国际招标中心接受南京师范大学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超微量分光光度计、学生宿舍电控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0667-191JIBEP6034/02/03
二、项目名称:超微量分光光度计、学生宿舍电控更新
三、采购内容: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02包 | 超微量分光光度计 | 1套 | 人民币12万元 |
03包 | 学生宿舍电控更新 | 1套 | 人民币35万元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会计报表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02包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须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予报名)
2.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3 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402包投标产品若为进口产品,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五、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1、出售时间:2019年7月31日起至2019年8月6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江苏省设备采购国际招标中心(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虎踞北路12号南二楼)
3、售价:每包500元/份,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9年8月22日8: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22日9:0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陵晶元大酒店四楼明志厅(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86号)
4、开标时间:2019年8月22日9:0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金陵晶元大酒店四楼明志厅(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86号)
七、其他相关信息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六份,电子文件一份。
投标保证金数额:02包人民币5000元,03包人民币7000元;投标人以银行电汇或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至江苏省设备采购国际招标中心的银行账户。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账户名:江苏省设备采购国际招标中心
开户行:宁波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 购 人:南京师范大学
联 系 人:宋老师
电话: ***-********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采购国际招标中心
联 系 人:朱天强黄磊
电话:***-********
传真:***-********
邮箱:huanglei0512@yeah.net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虎踞北路12号南二楼
邮政编码:210013
九、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十一、本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上发布。
江苏省设备采购国际招标中心
2019年7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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