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侦查技术大楼消防安装工程

宁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侦查技术大楼消防安装工程




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宁乡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拟建的检察侦查技术大楼消防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前来报名。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及内容如下:
1、建设单位:宁乡县人民检察院
2、工程名称:宁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侦查技术大楼消防安装工程
3、建设地点:宁乡县二环西路与春城北路交汇处西北角,县行政中心西侧
4、招标机构: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框架结构、七层,总建筑面积约11582m2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来源已基本落实
7、招标范围:消防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8、评标办法:长建发[2005]287号、[2006]66号文件《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及其修改的通知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二、报名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响应长沙市建设委员会长建发[2006]67号文件《关于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推行分步确定中标候选人和项目负责人的通知》。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施工企业请凭单位介绍信、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所有资料备复印件壹套并加盖公章)到宁乡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公室(宁乡县建设局一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2、报名时间:2006年11月23日起至2006年11月29日止(节假日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应清楚地注明“宁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侦查技术大楼消防安装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4、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在2006年12月1日上午8:00—12:00(北京时间)送至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5、招标人将对在规定的时间递交了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考察与评审,只有通过了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将被邀请参加投标,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06年12月3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乡县人民检察院
办公地址: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10号
联系人:周国华李景天
联系电话:0731—*******
传真:073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省宁乡县玉潭镇八一西路8号
联系人:王佳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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