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山水林田湖项目办公室关于杏子河流域水土共保共治项目复核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志丹县山水林田湖项目办公室关于杏子河流域水土共保共治项目复核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志丹县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志丹县山水林田湖项目办公室关于杏子河流域水土共保共治项目复核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志丹县山水林田湖项目办公室关于杏子河流域水土共保共治项目复核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ZDCG2019-083JZ
三、采购人名称:志丹县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志丹县城北街
联系人:李宁
电话:138*****00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志丹县城北街
联系人:韩飞
电话:135*****849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志丹县山水林田湖项目办公室关于杏子河流域水土共保共治项目复核服务1项
项目概况: 杏子河流域(志丹片区)水土共保共治项目计划下达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0.33平方公里。规划主要措施包括封禁2.0万亩,新增林5.0万亩、补植2.5万亩、水源涵养林1.0万亩,湿地恢复0.10万亩,堤防建设2.0公里,完成河道岸坡生态林建设2.0公里。梯田改造及配套工程1.5万亩(包括水窖等集雨设施、田间道路、灌溉等),沟谷综合整治工程包括新建谷坊3个,淤地坝10座(骨干坝2座、中型坝4座、小型坝4座),拦沙坝4座,排水(洪)沟15公里。新建垃圾中转站3处。
项目用途: 项目复核服务
采购预算: 8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2)一、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不需提供,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证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类高级工程师或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四、银行资信证明:截止开标前3个月内;五、企业完税证明:截止开标前3个月内;六、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必须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册供应商;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7-31 08:00:00至2019-08-06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志丹县财政局1楼104室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公告第六项特定资格条件提及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谢绝邮寄)
九、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8-09 10:00:00
2、投标地点:志丹县财政局5楼投标室
3、开标时间:2019-08-09 10:00:00
4、开标地点:志丹县财政局5楼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5*****849
2、开户名称: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志丹县支行
十一、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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