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国家级气象科普馆建设(招标编号:中宜-YC2019-013)招标公告
气象局国家级气象科普馆建设(招标编号:中宜-YC2019-013)招标公告
江西中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宜春市气象局国家级气象科普馆建设项目(招标编号: 中宜-YC2019-013)询价采购公告 江西中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宜春市气象局的委托,就其国家级气象科普馆建设项目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数量、预算金额:
2.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为了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②法人身份证原件(非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④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警示信息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⑤纳税证明材料(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⑥社保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⑦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未提供的以银行到账核实为准。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质文件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原件验后退回。 3.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详见第二部分)。 4.报名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2日17:3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将报名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37*****161@163.com(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登记。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报名须提供: (1)具有本项相关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扫描件;(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及联系方式) (3)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5.投标保证金:20000元整,投标人须在2019年8月4日前从企业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开户名:江西中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508 2052 0900 0109 45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宜春明月支行 注: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8月8日上午9:00 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7.采购单位:江西省宜春市气象局地址:宜春大道361号 联系人:李海林联系电话:185*****895 8.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欢传真/电话:****-******* 137*****161 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1098号(枣树园农贸市场旁) 邮编:******* E-mail:137*****161@163.com 9.投标人须知: (1)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二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3)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向中标单位收取,详见招标文件中具体规定。 (4)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它投标无效。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7)为确保投标人满足项目所需各项需求,请于投标截止前携带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到江西省宜春市气象局进行现场勘查(联系人:李海林联系电话:185*****895,勘察地点:江西省宜春市气象局),并取得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查确认函》,勘察不是强制要求,投标人如不进行现场勘察导致设备无法安装或安装后无法正常使用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由投标人承担,须自备勘察现场所需所有设备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 10.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11.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江西中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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