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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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属出资企业负责人2018年度及第一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聘请审计机构的方案
根据《随州市市属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审核管理办法(试行)》(随国资发〔2017〕9号)精神,现就纳入考核范围的市属出资企业负责人2018年度及第一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聘请审计机构相关事宜,制定方案如下:
一、审计对象
即纳入经营业绩考核的市属5家出资企业:随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随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随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随州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二、审计内容
按照市政府国资委与各出资企业签订的2018年度、第一任期(2016年-2018年)经营业绩责任书及相关规定执行。考核的主要指标包括:
1、考核的主要经营指标为融资额、投资完成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保值增值率、年度利润总额等,具体见市政府国资委与各企业签订的经营业绩责任书。另外,增加资产负债率指标,但不列占2018年度和第一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得分权重。
2、企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市委市政府专项工作、安全生产、国资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等指标。
三、考核审计时间安排及步骤
企业负责人2018年度及第一任期业绩考核工作4月下旬启动,争取6月底前结束。其中,专业机构审计争取在6月20日前完成。
1、企业报送自评总结报告(4月底前)。各企业将企业负责人2018年度及第一任期经营业绩情况及自评总结分析报告,附企业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报市政府国资委审阅。企业存在对外担保、未决诉讼及其它可能影响经营业绩结果的重大事项的,应附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意见书,明确法律责任。
2、专业中介机构审计(6月20日前)。市政府国资委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对各企业2018年度及第一任期主要经营指标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中介机构审计工作和结果对市政府国资委负责。
3、形成考核初步意见(6月25日前)。市政府国资委根据审计报告和企业党建、党风廉政、国资监管工作落实情况,以及企业负责人的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总结分析报告和各年度考核结果等,分别对各企业2018年度和第一任期经营业绩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形成各企业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成绩初步意见。
4、组织沟通反馈(6月底前)。召开市属出资企业考核结果反馈沟通会,进一步听取各企业、相关科室和中介机构的意见建议,完善考核意见。
5、确定考核结果(争取6月底前)。经上述步骤形成的考核意见经市政府国资委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报市政府审批,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四、审计业务费用
市政府国资委通知2019年市级政府采购协议定点的各审计机构报名并组织进行现场谈判报价(谈判报价单需加盖印章)后,按财政部门关于购买服务事项相关规定,提出拟聘机构名单,提交委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审计业务承担机构和业务费用。
五、工作要求
为保证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各负责考核及审计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循以下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客观准确地反映企业经营业绩。承担业绩考核的审计工作机构,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工作标准,确保审计指标的真实、准确,公平、公正、客观地反映各企业的经营业绩。
2、坚持工作原则和纪律。审计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被审计、考核企业和其他任何单位、个人的说情、请吃和送礼等,确保审计工作任务按时顺利完成。
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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