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组招标公告

发电机组招标公告

(2011)第9号禄丰县发电机组采购招标公告



禄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根据采购单位的采购申请,需采购发电机组设备,经请示,决定以竞争性谈判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现将设备名称、技术标准、参数和数量公告如下:
一、 发电机组设备的名称、数量和规格
一、会议室音响设备

编号
招 标 货 物
名 称
规格及技术标准
单位
1
1
1
发电机组
发电机组
发电机组
一、发电机组的技术参数:
1、发电机、发动机整机原装进口(必须具有报关单)。
技术参数如下:
(1)额定功率400千瓦
(2)额定电压:400V
(3)频率:50HZ
(4)功率因素:0.8。
2、机组带自启动、自切换、减震功能及双电源,(元器件为原装进口)
3、具有三保护功能:超速、低油压、高水温报警停机。
4、具有起动失败、紧急停机、充电故障报警。
5、具有电气故障保护:机组过电流、过电压、过载保护功能。
6、全悬浮式设计,减震效果佳,普通地面无需专业基础即可安装使用。
7、发电机励磁方式:无刷自励。
8、防护等级:IP23。
9、稳态电压调整率:优于±1%。
10、电机效率:94%。
11、发电机组应有三相电压、电流、功率、频率、累计电能。
12、发动机应有机油压力、冷却液温度、转速、电池电压及运行小时数。
13、全套机组的降噪效果应达到国家环保要求,七米外75分贝,室外白天小于60分贝、晚上小于50分贝。
14、机组应带首用机油。
二、发电机组的相关要求:
1、发电机组主要用来应急性供应紧急状态下仍需正常工作的负荷,主要承载以下负荷:内科住院大楼和后勤综合楼全部电器设备。
2、发电机组安装地点设在内科住院大楼的地下室,凡投标的厂家应实地看现场,安装于甲方指定的位置,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货方负责。
3、该工程为医用门诊的既有建筑的改造工程,设备供方需对现场进行实地踏勘,掌握具体数据,确认安装布置和方式,给付具体技术实施方案(包括冷却、环保、降噪措施);
4、环保治理的要求:现有四周墙为350mm厚的隔墙,机房门采用内置吸音玻璃棉的隔音门,门边压橡胶条密封;天花和墙体的装饰采用能吸收机组噪音的吸声材料;通风设施满足发电机组所需空气量,保证发电机组供油燃烧和散热效果,且不能产生额外的进排风阻力;进排风消音能有效消除高低频噪声,连接处采用软连接;尾气消声器为机器配套;最终机房噪声效果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一类区标准。尾气净化使烟气在净化器中冲洗、混合、分离和外排,废气排放最终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供方提供招标人进行环保监测和验收所需的文件,并保证通过环保部门的验收。
5、投标人应根据上述特点及要求详细考虑自身的项目组织实施,并在报价中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的影响,投标人中标后,要根据业主的使用要求和项目特点、制订科学合理、详细周密、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按时、保质、安全地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在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不得因其设备供货或报价中未考虑上述因素等原因向业主提出费用变更要求。
6、投标人应仔细研究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文件有缺漏、疑问等时,应及时提请招标人答疑,否则按招标文件的实际要求执行。
7、与设计、总包做好配合,并提供相关的数据,以免遗漏诸如供排水、进排风(含开洞加固措施)、照明及消声设计、储油池、尾气烟尘喷淋排放、基础作法、预留孔洞、发电机启动信号、市电供电回路和隔声门等重要事项。本工程机组功率为400KW。
8、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台
1台
1台

合 计

注:1、以上设备按一包进行招标采购。
2、以上设备3年免费保修。
二、欢迎有意合作的企业、公司参加投标
1、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和方式:2011年3月24日上午9:00--11:00时现场送达至禄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禄丰县财政局一楼),推迟或提前均不予受理。
2、竞争性谈判时间定于2011年3月24日下午3:00在禄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禄丰县财政局一楼)举行。
三、投标文件须有下列资料
1、投标报价表必须有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应认真写明投标报价(单价、总价)及技术标准、参数、品牌型号和参数偏离情况说明(投标文件中投标顺序以招标方发出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为准)。
2、投标报价包含设备成本、运输费、税金、安装调试费等一切费用。
3、明确售后服务条款及承诺。
4、企业名称、业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办公室电话、传真机、手机号码)。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方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投标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四、采购评标小组
采购评标小组由招标方、县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采购人及相关单位代表组成。采购工作小组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
五、评标原则
采购评标小组将根据投标方的投标报价及售后服务承诺,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采购同品牌、同配置、性价比较优、总价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同等条件当地企业优先)。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时投标方应现场提供人民币伍仟元的现金投标保证金。
1、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
3、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按原账号无息退还。
4、中标的投标方,中标后应积极组织货源按时供货,不按“中标通知书”的时间要求与采购单位签订购销合同或不按购销合同及时供货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开标后投标方不得要求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七、明确的几个问题
1、投标方须提供全新现货、符合国家质量检测部门及其相关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属进口商品的必须是正品行货。
2、采购项目购销合同: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后,应积极组织货源,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购销合同(一式三份),交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备案。
3、交货地点:禄丰县设备使用单位。
4、交货时间:按政府采购项目购销合同书的要求办理。
5、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并填制货物采购验收单(交一份到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双方有争议时,由禄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调解。
6、付款方式:所有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凭采购单位签盖的“货物验收单”由购买设备单位向中标供货单位支付货款。
7、未尽事项,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时平等、合理协商解决。
八、联系电话及地址
禄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 *******
传真: 0878-*******
地址: 禄丰县财政局一楼
2011年3月 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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