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区十一线西段给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南区十一线西段给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成都市经济开发区(新区)南区十一线西段给水管道工程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成都市经济开发区(新区)南区十一线西段给水管道工程项目业主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业主自筹100% ,比选人为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工程名称:成都市经济开发区(新区)南区十一线西段给水管道工程;
2.2工程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2.3建设工期:40日历天;
2.4工程内容及规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成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其中至少1个为四川省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参选。
3.3近3年内未出现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4满足前述要求的业绩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及业主固定联系方式;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11 年03月16日至 2011 年03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龙泉驿区驿丰步行街29号持以下证件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购买比选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个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及业主固定联系方式);
(4)项目经理: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其他主要人员:岗位证、职称证。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比选人 不提供 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分,地点为龙泉驿区南京路33号(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龙泉驿区南京路33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066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恒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丰步行街29号
联 系 人:袁女士、刘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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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恒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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