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沙卷烟厂锅炉房技改工程项目已由国烟计[2001]488号文批准技术改造,现决定对该项目的锅炉房安装及拆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 招标范围:含两台油汽两用锅炉安装和旧燃煤锅炉拆除。
2.1.1安装范围:两台油汽两用锅炉本体(额定蒸发量:20t/h、额定工作压力:1.6Mpa(可降压使用),水泵、除氧器、连续排污膨胀器、工艺管道安装及电气安装(不包含设备及管道保温)。
2.1.2拆除范围:含旧燃煤锅炉本体、水泵、除氧器、鼓、引风机及烟道、除渣机等的拆除。
2.2 工程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卷烟厂内。
2.3 工期要求:39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相关技术规范。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资质条件要求: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4.2满足以下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企业资质要求: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技术监督局颁发B1级以上(含B1级)或新证1级的锅炉安装资格证书。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相关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具有本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3近三年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投标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说明:
6.1 报名时间:2006年8月21日至8月2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北京时间)。
6.2 报名地点: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四楼403室。
6.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6.4 报名时要求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能体现年检情况的以下资料复印件两套:企业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锅炉安装资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行应清楚地注明“长沙卷烟厂锅炉房安装及拆除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6年8月31日9:00时(北京时间)以前送至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
9、招标人定于2006年8月31日9:00时(北京时间)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资质验证。申请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质原件: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锅炉安装资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和近三年项目经理本人类似工程业绩的合同原件(以上原件要求能体现年检情况和有效期)。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招标人拒绝接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10、经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将被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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