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铁无锡东站配套工程配电柜(箱)招标公告
京沪高铁无锡东站配套工程配电柜(箱)招标公告
江苏省无锡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编号: WXS********4-20
京沪高铁无锡东站配套工程配电柜(箱)采购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京沪高铁无锡东站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已由无锡发改委锡发改许交能[2010]3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地铁建设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付项目资本金及业主融资,招标人同项目业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位置:京沪高铁无锡东站以高铁站房为核心,东至丹山路,南到站前路,西起翠山路、北邻兴越路,东西宽约600米,南北长约630米,占地面积约30.49公顷,是高铁地区实现其枢纽功能的核心区域。规划在现有规划资料、枢纽交通需求预测的基础上,对各类交通设施布局及其交通联系进行深化研究,并对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及平面布局进行详细设计。
2.1.2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已落实。
2.1.3计划竣工时间:2011年5月31日竣工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京沪高铁无锡东站配套工程配电柜(箱)供货及质保等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供货内容包括:包括京沪高铁无锡东站配套工程配电柜(箱)等。2)服务包括:本次招标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技术手册、竣工配套资料等)、工厂监造、验收配合、协助办理验收合格手续、获取准用证、售后服务及其他与执行本合同相关的技术考察、其他专业配合费及伴随服务费等。
2.2.2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价(人民币) | |
KF02CGPDG001 | 标1 | 京沪高铁无锡东站配套工程配电柜(箱)供货及质保等相关服务 | 570万 |
2.2.3计划交货期时间:2011年4月1日,工程竣工时间为2011年5月31日。
2.2.4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将采用综合评估法。
********5">3.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金必须≥2000万元人民币;
2) 申请人应持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3) 申请人应提供有效的产品试验报告;
5) 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9年或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6) 申请人必须是本次招标设备的制造商,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投标。
7) 申请人应具有5年以上生产配电柜(箱)的经验,申请人必须在近3年内向其他用户提供过配电柜(箱)的供货业绩,并且合同金额均在500万以上(需提供合同原件);
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1">9) 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2">a) 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6">b)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7">c) 隶属关系。
10)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原件核查时需出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身份证。
********6">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8">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0">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 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申请人资格条件。
(2) 符合申请人资格条件且有意向参加资格申请的单位(下称“申请人”),请于2011年3月16日至2011年3月22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6时00分登陆无锡建设工程招标网(www.wxzb.net)进行网上报名。
(3) 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可持本单位介绍信在下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恕不办理邮购):
时间:2011年3月16日至2011年3月22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无锡市地铁建设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计划部(无锡市北塘大街188号8532室)。
********8">6.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须密封后,于 2011年3月25日下午14:00~15:00送至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北大街22号禾嘉大厦4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和》上发布。
********0">8.原件核实
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1年3月25日下午15:00 ~17:00 提供相关原件核实。有关批文、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核实地点: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
本工程需核实原件(公证件不认可为原件):
1) 投标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产品试验报告;
3) 投标单位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
4)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5)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9年或2010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6) 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0年12 -2011年2月的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提供的2010年12月 -2011年2月连续缴费的的社保证明及身份证。
8) 详细评审中涉及的需要提供的其他原件资料。
说明:上述需核实的原件内容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该复印件包括在资格预审申请书内,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1">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联系人:卢纶 吕尤佳?
传真:***-******** 电话:***-********、********
邮编: 200060 E-Mail:bthandsome@yahoo.com.cn
2011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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