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人民检察院电脑询价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响水县人民检察院电脑询价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响水县人民检察院电脑询价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采购编号:XSX-CG-********2

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所需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响水县人民检察院电脑询价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至(六)项条件。(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投标的,被授权人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身份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在本合同项下同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预算价:

本次共采购台式电脑25台,笔记本电脑35台,采购预算人民币35.75万元,预算价即为最高限价。

四、供货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供货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五、付款方式:

交付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于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次结清。

六、投标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14日15时00分;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县城金海路17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询价响应文件由响水县公证处工作人员签收,逾期送达或未按指定地点送达的不予接收。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14日15时00分在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县城金海路17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但未出示其有效身份证的,其投标作自动放弃处理。

3、询价响应文件由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有)、售后承诺书、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技术参数偏离表及其他相关资料等组成。

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一式伍份,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密封在封袋中(须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否则投标无效)。在封袋正面注明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被拒收。

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存放在另一个袋中,可以不密封,但应在封面上注明原件目录。

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月14日15时00分)前须向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电汇或转账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保证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款项已划入到收款单位账户,否则无效,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资金在银行间划款时间,建议提前办理。汇款人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至采购人指定的以下任一个账户:一、接收单位: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户行:江苏响水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 ****************234967;二、接收单位: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户行:响水县建行营业部,账号:********136*****4514;三、接收单位: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响水支行,账号:****************388。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若中标,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转为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若不中标,投标保证金于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5、该采购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为一个包,要求供应商一次性作出最终报价。

6、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将对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均完全响应采购公告、文件需求且最低报价相同的,将根据产品技术参数和服务等择优确定,如果技术参数、服务等仍完全相同的,则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7、投标无效条款:

投标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未提供资格条件中要求的书面声明的;

(2)、要求提供原件而未提供,或虽提供但原件已无效的;

(3)、供应商资格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

(4)、未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报价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报价的;

(7)、询价响应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8)、投标货物名称、规格(技术要求)、数量、单位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

(9)、投标供货时间、质保期等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

(10)、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11)、询价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七、技术参数:

(1)台式电脑:


性能

芯片组

英特尔B360

处理器

第八代智能英特尔酷睿i5六核六线程处理器

显卡

集成英特尔UHD核芯显卡630

联网设备

集成RJ-45以太网LAN 10/100/1000,无线1707 卡:英特尔802.11bgn 1x1 + 蓝牙 v4.0网卡

内存规格

标配8G,2个UDIMM插槽,双通道2666 MHz DDR4高频内存

硬盘规格

1T 7200rpm HDD

操作系统

Windows 10 家庭版 64位 简体中文

光驱

出厂预装光驱,支持自行扩展:9.5mm光驱

USB接口

2个前置USB3.1 Type-A接口+4个后置USB2.0接口

视频转换接口

1个HDMI接口;1个VGA接口

读卡器

1个前置五合一读卡器接口

可靠

独特导风罩散热

整机服务

4年下一工作日上门服务+4年硬盘保留服务

成长行企业解决方案

硬盘保护软件

支持选配(CTO)

显示器

面板尺寸

23.6英寸

是否宽屏

屏幕比例

16:09

最佳分辨率

1920×1080

服务

4年期先行更换服务和4年期有限硬件保修

其他配件

同品牌鼠标、键盘

(2)笔记本电脑:


处理器

第8代Intel?Core?i7-8565U处理器(8MB高速缓存,高达4.6 GHz)

操作系统

Windows? 10

图像

采用2GB GDDR5 vRAM的NVIDIA?GeForce?MX250显卡

显示

15.6英寸FHD(1920 x 1080)防眩光LED背光非触摸窄边框IPS显示屏

内存

主机标配8GB,(8Gx1,DDR4,2400MHz)

存储

标配1TB 机械硬盘+M.2 PCIe+NVMe512固态硬盘

光驱选项

无光驱

软件

网络优化解决方案,数字交付,恢复环境(院内硬盘保留),支持协助

服务

3年期先行更换服务和3年期有限硬件保修

其他配件

同品牌电脑包、同品牌鼠标

注、本次采购货物推荐品牌为联想、戴尔、惠普,投标人须从推荐品牌要求中选择任一品牌进行投标。选择其他品牌进行投标的,须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参与投标。书面同意材料放入询价响应文件中。

(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条件,提供相当于或高于所列技术标准的材料和设备)

八、投标报价: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投标报价以采购内容的总价进行投报:包括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和部件、国际国内运输及保险费用、包装、检验试验、安装、验收、售后服务费用、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进口税、增值税、营业税和其他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费用,以及其他交付使用方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也包括投标人的利润和应承担的风险的费用。

本项目代理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92%计取,公证费500元,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得单独列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公司和公证处。

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

九、答疑或澄清:

供应商若对本公告有任何疑问,请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将在法定时间内对供应商提出的疑问进行澄清,并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和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相关栏目中公告。由于本次采购无报名和投标确认环节,采购人无法将澄清或修改内容直接告知各潜在供应商,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查阅答疑或澄清,否则责任自负。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的报价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询价文件,报价截止后不再受理针对此项目询价采购公告、文件的相关质疑和投诉。

十、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询价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 天,询价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询价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十一、标书费600元,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十二、联系方法:

采购人:响水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响水县黄海南路188号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泰西村康居小区666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8*****020

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响水县金海路177号

联系人:张良海 联系电话:****-********

时间:2019年7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脑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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