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检察院无人机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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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检察院无人机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LNHYCG2019-040

辽宁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检察院无人机采购项目(采购编号:LNHYCG2019-040)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报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一) 招标名称: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检察院无人机采购项目

(二) 询价编号:LNHYCG2019-040

(三) 采购形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内容:无人机1个(详见采购清单)

(五) 供货周期: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六)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七)报价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二、合格报价人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 具有合法注册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相关经营内容)。

三、购买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所需证件 :

1、本项目对报价人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2、报价人报名时应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以备存档)进行报名查验。

3、购买询价文件的时间: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8月2日(节假日休息,每日9:00至15:30北京时间)。

4、购买询价文件的地点:铁岭市凡河新区幸福里小区门市(嘉陵江路36-2-2)。

5、购买询价文件的费用:每份询价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为人民币2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

6、投标保证金:300元,开标前一日汇入指定账号或递交到代理公司

注:未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后无息返还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开标地点及需携带的证件: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8月6日14: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届时请报价人的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递交报价文件需携带的证件: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备审查。

五、付款方式: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七、招标单位、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铁岭市清河区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4--********

招标代理人:辽宁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铁岭市凡河新区幸福里小区门市(嘉陵江路36-2-2)

邮 编:112608

开 户 行:铁岭银行广信支行

银行帐号 :***************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话及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无人机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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