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沙卷烟厂联合工房二期工程已由国烟计[2001]488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除基础部分及挡土墙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 招标范围:二期联合工房施工(除基础部分及挡土墙外)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工作。
2.2 工程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卷烟厂内。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监理工程范围总投资约3亿元人民币。
监理时间:2006年9月——2008年12月
2.4工作内容:控制工程建设的质量、建设投资、工程工期;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任务。
2.4 本项目施工现场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卷烟厂内。
2.5 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备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具备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近三年有担任过类似项目(单项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工业厂房的建筑工程)总监的经历;年龄在35-50岁之间。
3、长沙卷烟厂和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将对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将面向来自国内的合格申请人。
5、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评标办法。
6、合格的申请人可以按邀请书后所述地址到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四楼招标三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06年8月3日至2006年8月9日(不含公休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北京时间),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1报名时要求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近三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项目(单项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工业厂房的建筑工程)的合同原件及能体现年检情况的以下资料复印件两套: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其本人身份证。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2006年8月16日上午9:00以前(北京时间)提交到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四楼招标三处。申请书的外包装封皮上须清楚地注明《长沙卷烟厂联合工房二期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8、招标人定于2006年8月1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资质验证。申请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其本人身份证(以上原件要求能体现年检情况),同时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项目的合同原件(注:申请人应充分考虑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合理性,不得安排同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施工监理项目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备案后不许更换)。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招标人拒绝接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9、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才能被邀请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
10、投标邀请书预计于2006年 8月 20日发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联 系 人:肖琴张治平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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