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消防大队安溪5+1简易消防设施采购邀请招标公告

安溪县消防大队安溪5+1简易消防设施采购邀请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安溪5+1简易消防设施采购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安全生产设备/其他安全生产设备

采购单位安溪县消防大队
行政区域安溪县公告时间2019年07月31日16:00
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1日15:30
预算金额¥78.5182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9*****119
采购单位安溪县消防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二环路德苑工业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89*****119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苏159*****998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溪县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安溪5+1简易消防设施采购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安溪5+1简易消防设施采购

项目编号:亿达泉招[2019]030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9*****1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溪县消防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二环路德苑工业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89*****1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苏159*****998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非法人公司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货商;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声明);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声明);4、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声明);5、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名单(应提供书面声明);6、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参加同一包的投标。若出现相同,则以报名时间在前的优先。7、本次采购预算审核价为:785181.67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且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08月21日 15:30

四、开标日期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1日 15:30

开标地点: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12室)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8月01日 09:00至2019年08月0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13室)

六、获取文件方式和售价:

预算金额:78.5182 万元(人民币)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到代理公司获取

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200.0 (元)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八、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邀请函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溪县消防大队的委托,以邀请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接受邀请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亿达泉招[2019]030号

二、项目名称:安溪5+1简易消防设施采购

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交付期:签定合同后于三个月内必须全部送达、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五、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非法人公司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货商;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声明);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名单(应提供书面声明);

6、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参加同一包的投标。若出现相同,则以报名时间在前的优先。

7、本次采购预算审核价为:785181.67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且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及购买时间:20198 1 日起至20198 7 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12室)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82115:30(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时间:201982115:30(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12室)。

十二、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招标部联系,联系人:小苏159*****998,传真:****-********,邮箱:fjydqz@163.com。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89*****119

十三、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开户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泽支行

帐 号:000 000 690 338 5012

收款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设施 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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