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师大仙林宾馆客房沙发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师大仙林宾馆客房沙发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师大仙林宾馆客房沙发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诚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师范大学仙林宾馆委托,就南师大仙林宾馆客房沙发凳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南师大仙林宾馆客房沙发凳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仙林宾馆。
2.招标范围:南师大仙林宾馆客房沙发凳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3.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190000 元(单位:人民币)。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7月31日上午9:00起至2019年8月6日下午17:00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若潜在供应商未能在购买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江苏诚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7号楚翘城2号商务楼203室)。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文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当面购买。
(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8月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8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仙林宾馆。
(4)其他有关事项: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9年8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仙林宾馆。
(3)其他有关事项: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就投标文件要向有关供应商进行询问,届时供应商须有熟悉国内公开招标方案及产品并能决定投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授权代表参加。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诚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郁工 189*****006
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7号楚翘城2号商务楼203室
(2)招标人:南京师范大学仙林宾馆
联系人:张经理189*****060
联系地址: 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仙林宾馆
十、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人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十一、投标保证金要求
(1)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提供人民币叁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交纳办法:电汇、汇票、本票、支票或招标代理机构认可的其他形式(开户行在南京地区以外的投标人不接受支票或本票作为投标保证金)。
(3)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名:江苏诚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4)交纳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开户行及投标保证金到账延时性,视情况及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供应商缴纳的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一日的17时前以供应商的名称,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缴纳到指定账户,如因投标保证金到账时效问题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的,对此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十二、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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