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乡新建高效日光温室大棚工程招标公告
张湾乡新建高效日光温室大棚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张湾乡新建高效日光温室大棚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张湾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扶贫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海县张湾乡;
2.1.2建设规模:新建高效日光温室大棚5栋,每栋880平方米,共4400平方米;
2.1.3本工程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1.4招标控制价:59.70604万元;
2.1.5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1.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1.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财政扶贫资金,已落实;
2.1.8合同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并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工程经审计后付至审定总价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2.2招标范围:温室大棚工程施工日光温室大棚5栋,每栋880平方米,共4400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温室设备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温室设备、温室大棚设备、温室大棚设计、温室大棚配套设备以及安装、维修、销售、制造、材料加工等温室、大棚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投标企业自2016年7月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的一项已竣工的单项工程造价在人民币35万元及以上的日光温室大棚项目。
注:
(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工程价款、工程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
(3)类似工程是指日光温室大棚工程;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或中标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4)提供的业绩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核实伪造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类似业绩招标人可能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类似工程业绩,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3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持有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者到社保部门自助打印带社保部门电子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连续6个月;
3.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3.8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8月5日;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点击“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4.4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东海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CA数字证书、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4.5网络投标文件制作: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一正二副共三份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一份。
(2)投标人须使用投标文件专用制作工具制作网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文件专用制作工具,如遇问题请联系新点软件公司叶工;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密封后的投标备份文件。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新点软件公司:叶工,电话189*****575。
5.投标截止时间、地点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8月9日15时30分。
5.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东海县政务中心五楼)。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6.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审查办法。
7.入围方式本此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8.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精神,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
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本工程K2值取95%。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注:
(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5)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6)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评标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7)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所有投标人的评标结果的异议均应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期满后,将直接公布中标人,招标人和监管部门不再受理对中标结果或因法定情形顺延中标结果的异议和投诉。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东海县张湾乡人民政府
地址:东海县张湾乡驻地
联 系 人: 桑怀沛
电话:138*****313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东海县科教创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5-502
联 系 人:尚连春
电话:138*****731
2019年7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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