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区“文化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呼兰区“文化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 目: 呼兰区“文化路改造工程”
招 标 人: 哈尔滨市呼兰区建设管理局
公告时间: 2011-03-15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SG0103G11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兰区"文化路改造工程",已由哈呼发改基字[201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呼兰区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东起师专路、西止南大街。
2.2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3273平方米、道路宽度13米长、1021米。
2.3 计划工期2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11月30日。
2.4工程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图纸显示的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等配套建设全部内容。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申请人近(2008至2010年)三年信用评价合格(外省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证明和无安全事故证明以及市场行为证明)。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为二级建造师(证企相符)及以上,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3.4 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哈尔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即集团公司与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同时取得同一单项工程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不得超过两家(已报名顺序为准)。
3.5 体系认证: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 本工程联合体投标申请人要求:
3.6.1 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上述3.2、3.3、3.4、3.5条款各项要求。
3.6.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7 外省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入省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15 日至3月21日,每日上午 9时 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报名登记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联系电话:********。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4.2 报名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投标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哈尔滨市清欠办出具的针对本投标工程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4)联合体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5)外省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入省备案手续、企业所在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证明和无安全事故证明以及市场行为证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呼兰区建设管理局
地 址:哈尔滨市呼兰区公园路147号
邮 编 :150010
联 系 人:韩俊岩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bahanjunyan1973@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京大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建北街32号2单元201室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秦婷婷
联 系 电 话: 152*****323
传 真:********
电 子 邮 件\bahljjdgc@126.com
2011年 3 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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