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刑侦办公楼空调等电器招标公告

公安局刑侦办公楼空调等电器招标公告

沂水县公安局刑侦办公楼空调等电器询价采购公告

一、 采购人:沂水县公安局

二、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方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三、 项目名称:沂水县公安局刑侦办公楼空调等电器询价采购

项目编号:SDTFZB(LY)-2011-007

四、 采购内容及功能要求:

空调等电器一宗

具体数量及型号要求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文件特殊要求除外)
1、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询价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能力的供应商。供应商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完全响应,不得将采购项目拆解后响应。

2、商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含对设备安装、调试的服务承诺,对设备质保期的服务承诺,设备出现故障后的响应时间及排除故障的时间,质保期以后的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范围和收费等情况的服务承诺);成交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

3、成交供应商自报最短供货期。

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报价形式:密封送达

七、报价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3月19日10时00分。

接受报价文件时间: 2011年3月19日9时00分至2011年3月19 日10时00分。

八、报价保证金:供应商在购买询价采购文件同时应向代理机构缴纳每包3000元的报价保证金(以实际所投包号为准)。交纳形式:现金。

退还方式: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于确定成交供应商后5日内无息退还。

九、成交供应商确定: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以提供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十、货物的验收:货到 三 日内,采购单位负责组织验收。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0%,货到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付清余款。

十二、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1.5%向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

十三、注意事项:

1、此报价请 密封送达 ,且为最终报价。

2、所有报价物品,凡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由报价供应商负责。

3、报价表须加盖供应商本单位有效印鉴。

4、各供应商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下述资料装订成册(一正两副),密封送达至山东同方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1)询价采购表;(2)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代理商或经销商应提供厂家的相关授权书.。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十四、获取询价采购文件地点:沂水县科技馆三楼(同方招标驻沂办事处)

获取询价采购文件时间: 2011年03月16日—2011年03月18日每日08:30—17:00。

询价采购文件售价:50元/份,售后不退。

联 系 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 ****-*******153*****779

山东同方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03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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