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补短板建设(二期)工程-城市排涝除险设施升级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保定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补短板建设(二期)工程-城市排涝除险设施升级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保定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补短板建设(二期)工程-城市排涝除险设施升级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补短板建设(二期)工程已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保发改投资【2019】3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排水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保定市排水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城市排涝除险设施升级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保定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补短板建设(二期)工程-城市排涝除险设施升级项目EPC总承包;
2.1.2 项目编号:hbzz-bdzb-********02;
2.1.3 建设地址:保定市主城区;
2.1.4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更换格栅22台,增加水泵16台,更换发电机1台,新增变压器3台,新增低压配电柜4台,在东二环雨水管道排放口、莲池大街雨水管道排放口和永华南大街雨水管道排放口三处现状雨水排放口新建水力自控截污装置。工程费用约3080.6万元。
2.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招标范围:对本项目设计(含勘察)、供货、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同时具备(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由上述(1)(2)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名企业报名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组成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4.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3.4.3联合体中负责设计方须满足第3.1、3.2、3.3条对设计方资格的要求,联合体中负责施工方须满足第3.1、3.2、3.3条对施工方资格的要求。
3.4.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4.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按照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核验通过后,即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自主网上报名(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政务公开“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说明”)。
4.2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惠招标(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idding.com)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在惠招标,按照惠招标-帮助中心说明进行注册。投标人注册完成后请于2019年8月1日上午9:00时至2019年8月7日下午17:00时之间任意时段登陆"惠招标",使用河北 CA 登录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报名需上传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潜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以下资料:设计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以上证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无需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惠招标”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3河北CA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企业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登录河北CA官网(http://www.hebca.com)进行咨询办理。
4.4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平台完成注册及报名,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惠招标”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8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在确保按时完成电子签到、解密的同时,须派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并现场提交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凭证、需递交评审委员会的原件等资料。
5.2 逾期送达或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惠招标(www.hbidding.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采购与招标网(http://)上同时发布。(除上述公告发布媒介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招标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定市排水总公司 | |
联 系 人:李钢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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