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石北路(富源路~永南大道)工程招标公告

华石北路(富源路~永南大道)工程招标公告

南 通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通用)
编号:QDS********0
1、 工程名称:启东市华石北路(富源路~永南大道)工程
2、 工程概况: (1)批文号:启发改投[2010]102号文 (2)投资额:8000.00万元
(3)工程地点:启东市城市东侧,富源路至永南大道 (4)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3000米,路宽40米、60米
(5)结构类型: (6)质量等级要求:
(7)计划开、竣工时间:2011-4-10 至 2012-6-10

3、 标段编号:QDS********001 标段名称:一标段
建筑面积: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8000万元
4、公告内容:
工程项目投资建设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 启东市华石北路(富源路~永南大道)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 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投资建设人.本工程于2010年11月4日发布第一次公告,现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意见更改为资格后审项目。
2. 南通润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受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启东市城市东侧,富源路至永南大道
(2)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3000米,路宽40米、60米。
(3)建设工期:约400日历天,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并一次性通过合格标准验收。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施工图所示道路工程(不含沥青面层)、给排水工程、桥涵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标段的资格后审及投标,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及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或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2)拟派项目负责人等级:市政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7.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 资格审查材料中的内容必须真实,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9)拟派项目负责人2007年至2010年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10)企业2007年至2010年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11) 已入库并经公示的投标单位,出具的银行汇票的开户银行、帐号必须与入库资料一致;已办理入库手续未公示的投标单位,出具的银行汇票开户银行、帐号必须与资格审查材料中的企业开户许可证(且帐号为基本帐号)一致;
(12)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企业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
8.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到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领取投标专用光盘(每张专用光盘预收押金100元),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专用加密锁自行从本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并将工程量清单刻录至投标专用光盘,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与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标书的同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500元(含预收的光盘押金100元), 不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9.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1 年 3 月 22 日 16 时 30 分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指定邮箱(jsqdztb@vip.sohu.com)。
1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 4 月 6 日 8 时 30 分,提交到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开标室(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南通润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表查验收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项目投资的支付:
(一)项目的竣工结算总价(包括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等)自工程竣工后四年内按“3、3、3、1”方式支付,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合同价30%,竣工验收合格满壹年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的60%,竣工验收合格满贰年后一个月内付至审计价90%,余款再满壹年付清。(审计结束前合同价计算基础应扣除预留金)。
如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其延期支付部分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二)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程合同价40%的拆迁三费补偿费用,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5%计息。甲方按乙方提供资金的时间对应还款。
12.评标办法: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3.特别提示:
(1)投标人可从(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等网站查阅并获取本招标文件及附件。
(2) 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向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递交企业入库资料(具体内容与表式可从下载),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已经办理入库手续但未公示的投标企业,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未办理入库手续的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日三日前,应先办理入库手续,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
(4)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综合保证金:拟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向招标人缴纳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保证金,递交形式为银行汇票。如果投标人中标,综合保证金作为前期合作资金的一部分,另按中标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含预留金),不计利息;如果投标人未能中标,则在招投标结束后归还投标人,不计利息。如投标人在中标后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毁约的,其综合保证金不予退还。
(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保证金(银行汇票)及已盖好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印鉴章的《道路项目投资建设的框架协议》四份。
(7)前期合作资金: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一次性支付工程合同价的40%的前期合作资金,用于甲方房屋拆迁及土地三费补偿,期限为一年,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5%计息。甲方按乙方提供资金的时间对应还款。
14.招标人地址:启东市汇龙镇公园中路842号
联系人:戴 新 联系电话:****-********
15.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建行城南分理处二楼
联系人:朱红燕 联系电话:****-******** 传真:****-********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至2011年 3月21日

招标人: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润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启东市公园中路842号 地址: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民胜中路515号
联系人:戴新 联系人:朱红燕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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