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预拌干粉砂浆)采购招标公告
物资(预拌干粉砂浆)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城建集团
银川绿地中心项目部
物资(预拌干粉砂浆)采购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CRUCGBG-LDZX-SWZB-044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银川绿地中心工程 已由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绿地集团宁夏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为 银川绿地中心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所需的 预拌干粉砂浆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3.1 项目概况:银川绿地中心项目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工程名称为:银川绿地中心项目工程,业主为绿地集团宁夏置业有限公司,地点为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北塔施工区域地下4层,地上66层,总建筑面积171319平方米,总高度301米。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4.6 投标人需在(http://)与铁建商城平台https://www.crccmall.com/)进行注册。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08 月 01 日至 2019年 08 月 02 日,每日 08:00 至 18:00 (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银川绿地中心项目经理部设备物资部 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扫描无效)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投标人以现金方式或银行转账购买,如需电子版请提供邮箱或自备存储设备。
6.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电汇或邮购方式发售。
6.4 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针对相应包件的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7.1 递交时间: 2019 年 08 月 03 日。
7.2 递交地点: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银川绿地中心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7.3 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08 月 03 日 10 时 00 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与铁建商城平台https://www.crccmall.com/)公开发布。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银川绿地中心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
联系人: 李金丰、任传兵
电 话: 182*****597、189*****646
监督电话:
2019 年 07 月 28 日
附表1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用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招标人名称 | 交货地点 |
1 | 01 | 预拌普通干粉砌筑砂浆 | Mb5.0 | 吨 | 1500 | 200 |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银川绿地中心项目经理部 | 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 |
2 | 预拌普通干粉砌筑砂浆 | M7.5 | 吨 | 200 | ||||
3 | 预拌普通干粉抹灰砂浆 | M10 | 吨 | 200 | ||||
4 | 预拌普通干粉抹灰砂浆 | M15 | 吨 | 3500 | ||||
5 | 预拌普通干粉抹灰砂浆 | M20 | 吨 | 100 |
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2.投标人资格条件(根据实际采购物资增减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且为一般纳税人。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值 500万元 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 万人民币。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可以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银川绿地中心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2019年7月31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宁夏
宁夏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