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雁池电厂聚氯化铝招标公告
红雁池电厂聚氯化铝招标公告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聚氯化铝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DHD2011ZB-CG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聚氯化铝采购,建设资金来源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二零一 一年度消耗材料费用,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红雁路97号新疆华电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现场。
2.2交货时间
根据招标人月度生产计划,实际需求通知中标单位,要求3日内供货。
2.3招标范围
聚氯化铝500吨和相应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详见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履行合同能力和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3.2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设备设施、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4具有相近材料2年以上运行经验,质量可靠。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单轨制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于新疆电力物资信息网http://www.xjxnwz.com上下载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上述网站将会随时发布关于本次投标的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登陆网站查询。
4.2请投标人于2011年3月14日至2011年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至2:0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路1118号新能物资大厦三楼招标中心及八楼财务部(九州通药业对面)持本单位开具有效的法人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人民币)。
4.4如果投标人不能前来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应按指定的地址和帐户汇款,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之前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客户服务中心以便我方进行登记(传真中注明单位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标段名称及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件等信息),然后可通过网站下载方式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请将投标文件于2011年4月7日10:30整前(北京时间),递交至新能物资大厦五楼八号会议室(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南路1118号)。
5.2开标时间地点:定于2011年4月7日10:30整(北京时间),在新能物资大厦五楼八号会议室(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南路1118号)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路1118号新能物资大厦
邮 编:830013
联 系 人:王新河、张青龙、刘立
电 话:****-******* *******、*******
手 机:135*****619,159*****277,151*****833
传 真:****-*******、*******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长春路支行
帐 号:****************554
行 号:********3011
传 真:****-*******、*******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长春路支行
帐 号:****************554
行 号:********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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