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工程(丙烷储罐)EPC招标公告
二期工程(丙烷储罐)EPC招标公告
孚宝渤海石化(天津)仓储有限公司二期工程(丙烷储罐)EPC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孚宝渤海石化(天津)仓储有限公司二期工程(丙烷储罐)项目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津发改许可【2010】27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孚宝渤海石化(天津)仓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业主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孚宝渤海石化(天津)仓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孚宝渤海石化(天津)仓储有限公司二期工程(丙烷储罐)EPC项目
2.2招标编号:****-********0178
2.3建设地点:天津市塘沽区临港工业区
2.4招标规模: 新建3座丙烷储罐,每座80000立方米,共24万立方米的仓储容量;10KV分变电站;2座8500立方米消防水罐;地面焚烧炉;压缩冷却系统。
2.5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计划开竣工日期:2011年4月15日至2013年4月30日(共计747个日历日)
2.7招标范围:建设单位所发全部技术要求。
2.8承包方式:EPC总承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或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在2005年至2010年内管理过至少2个及以上与本次拟实施合同的性质、规模类似的工程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3.3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符合3.1、3.2条款的资格要求,具备联合体协议。
3.4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1 年 3 月 14 日至 2011 年 3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3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持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3月 19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3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孚宝渤海石化(天津)仓储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工业区1号
邮编:300452
联系人:李艳静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yanjing.1i@vopakch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3室
邮编:300060
联系人:曹震宇、宋宇宁、古玉云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snyn0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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