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工程(丙烷储罐)监理招标公告
二期工程(丙烷储罐)监理招标公告
孚宝渤海石化(天津)仓储有限公司二期工程(丙烷储罐)监理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孚宝渤海石化(天津)仓储有限公司二期工程(丙烷储罐)监理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孚宝渤海石化(天津)仓储有限公司二期工程(丙烷储罐)项目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津发改许可【2010】2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孚宝渤海石化(天津)仓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业主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孚宝渤海石化(天津)仓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孚宝渤海石化(天津)仓储有限公司二期工程(丙烷储罐)监理项目
2.2招标编号:****-********0177
2.3建设地点:天津市塘沽区临港工业区
2.4招标规模:新建3座丙烷储罐,每座80000立方米,共24万立方米的仓储容量;10KV分变电站;2座8500立方米消防水罐;地面焚烧炉;压缩冷却系统。
2.5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计划开竣工日期:2011年4月15日至2013年4月30日(共计747个日历日)
2.7监理招标范围:孚宝渤海石化(天津)仓储有限公司二期工程(丙烷储罐)项目施工及保修的全部监理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在2008年至2010年内作为监理单位监理过至少2个及以上与本次拟实施合同的性质或规模类似的工程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1 年 3 月 14 日至 2011 年 3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3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持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3 月 19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3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孚宝渤海石化(天津)仓储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工业区1号
邮编:300452
联系人:李艳静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yanjing.1i@vopakch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3室
邮编:300060
联系人:曹震宇、宋宇宁、古玉云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snyn0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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