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拟进行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侦查综合楼装修装饰工程建设,现委托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项目概况: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侦查综合楼工程建筑面积26602m2,地上九层,地下二层,其中地下室面积7048m2;
2.2 项目名称: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侦查综合楼装修装饰工程
2.3 建设地点:长沙市河西新城区
2.4 招标范围:室内装修装饰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北大厅、北向门厅、多功能会议厅;
第二标段:南大厅、南大厅车道及顶面、侦查指挥中心;
第三标段:7、8、9层办公办案用房;
第四标段:4、5、6层办公办案用房;
第五标段:1、2、3层办公办案用房,电梯间、公共卫生间、楼梯间及负1、负2层刮888仿磁涂料;
2.6 承包方式:按中标价总价承包
2.7 资金情况:已落实
2.8 质量要求:达到优良标准
3、投标人应具有的最低资格标准:
3.1 具有独立法人实体,信誉良好,财务能力较好;
3.2 具有经年检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3 项目经理持有壹级资格证书,有类似工程经验;
4、报名资格条件
4.1 本公告发布后,投标人可凭本单位开具的介绍信,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简介及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到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恒隆国际大厦四楼长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窗口报名,报名时间为2006年7月7日至2006年7月1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每个投标人只允许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报名。
4.2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4.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入围后凭邀请函购买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长建发【2005】287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控制上限超过500万元的)和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投标报价控制上限低于500万元的)及长建发【2006】66号文件。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26号
联 系 人:贺 斌
联系电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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