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公安局网上督察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邀请函)

通城县公安局网上督察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邀请函)


通城县公安局网上督察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邀请函)

依据通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函要求,湖北鑫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通城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其警务督察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采购,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通城县公安局警务督察系统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HBXZ-********

3.招标控制价:总金额约87万元

4.工期:60个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上一年度,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自行出具签字盖章的承诺函及拟投入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和拟投入设备清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的企业缴税凭证及社保缴费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3.具有同类项目8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 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2、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8日15时00分

3、资格预审时间:2019年8月8日15时00分

4、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通城县公安局10楼1011室

5、资格预审所提交的资料:

投标人按本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相关证明要求的资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于资格预审会议现场审核,另提供一份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相关证明要求的资料与复印件合装一个档案袋内,需密封完好并在封面注明“资格预审原件”、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项目相关信息,否则不予受理。

6、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小组(专家3人)在审查时将会进一步核实投标人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现有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人将从所有报名且符合本次采购资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并发送投标邀请书,只有收到投标邀请书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开标会议,没有书面投标邀请书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拒收。

2.收到投标邀请书的投标人,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或领取CA数字证书。

3.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 8月 1日至2019年 8月7日23时59分59秒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http://www.zgtc.gov.cn/tcggzy/,下同)使用网员账号或CA数字证书登录“通城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通城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8 月21日08 时 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无须网上递交。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手持书面投标邀请书原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银山广场旁,通城县便民服务大厅五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投标人代表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供招标人查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通城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城县公安局

联 系 人: 徐竖华 电话:180*****60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鑫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工 电话:133*****977

2019年7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督察系统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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