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中心增容送变电工程和发动机厂4GC高、低压变电所设备制安及外网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动力中心增容送变电工程和发动机厂4GC高、低压变电所设备制安及外网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动力中心增容项目送变电工程和发动机厂4GC项目高、低压变电所设备制安及外网施工工程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地区: 长春地区 专业: 土建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TC---1103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动力中心增容项目送变电工程和发动机厂4GC项目高、低压变电所设备制安及外网施工工程已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高压电缆采购及敷设,10KV开闭所电气安装,新建开闭所设备,直流屏,高压电容器屏采购及安装。
第二标段:高、低压变电所设备制安及外网施工。(详见技术要求)
2.2 工程建设地点:
第一标段: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蔚山路4888号。
第二标段: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动机厂。
2.3工期:
第一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3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5月30日。
第二标段: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5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与本工程相关专业的一级资质,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施工企业必须先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
4.1投标人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11日至3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 时至15:30 时,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一处报名(长春市民康路1272号)
五.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人的投标按废标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名人酒店(原华侨饭店)二楼接见厅(长春市湖滨街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民康路1272号
邮编:130041
联系人:张旺、张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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