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中心卫生院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彩超探头”的公示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中心卫生院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彩超探头”的公示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中心卫生院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
“彩超探头”的公示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中心卫生院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彩超探头”1个,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申请理由: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中心卫生院原有彩超属进口设备,本次拟采购配件属于该设备关键配件增配,目前国内厂家无法提供满足与原有设备匹配的配件,因此申请采购进口产品。
2、专家论证意见:于2019年7月31日召开论证会议,专家论证意见如下: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中心卫生院拟采购彩超探头属于原有进口设备的关键配件增配,目前国内相关企业生产制造的配件无法与原有设备匹配,且该设备不属于国家法规政策禁止进口、限制进口的设备,为保证原有设备功能的一致性和兼容性,保证辖区居民身体健康,专家组一致建议购买进口产品。
3、专家论证组名单:
专家姓名 | 专家单位 | 文化程度 | 职称 |
郑国旗 | 保山市疾控中心 | 本科 | 主任医师 |
宋华 | 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 本科 | 副主任医师 |
辉新宁 | 保山市中心血站 | 专科 | 副主任技师 |
蒋治洲 |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卫生服务中心 | 本科 | 副主任医师 |
胡潇 | 云南天利达律师事务所 | 本科 | 律师 |
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8月1日至8月7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另外,请异议方将书面异议函送一份至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备查。
采购单位: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中心卫生院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0*****919
发布日期:2019年8月1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