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滨河市场钢丝围栏工程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镇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滨河市场钢丝围栏工程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滨河市场钢丝围栏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镇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镇原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08月01日09:5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8月01日00:00至2019年08月07日00: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办公室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8月22日09:00 | ||
开标地点 | 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办公室 | ||
预算金额 | ¥12.9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毛潇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镇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镇原县城关镇中街3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9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甘肃省镇原县林水大厦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7*****946 |
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镇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该单位滨河市场钢丝围栏工程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ZYZC2019-GK46
二、采购内容:滨河市场钢丝围栏工程,预算12.9万元。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的合法供应商。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能够承担和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保障;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四、公告期限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7日(节假日除外);领取标书时必须按供应商资格要求第二条规定携带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并加盖公司公章到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资质原件现场核查。(报名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办公室)。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日期:2019年8月22日9:00前,逾期不再受理。
开标时间:2019年8月22日9:00
开标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招标大厅。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镇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镇原县东操场院内
联系 人:薛满学
联系电话:135*****802
2.集采单位: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镇原县林水大厦4楼
联系 人:毛 潇
联系电话:****-*******
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7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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