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污泥处理处置及运输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污泥处理处置及运输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00153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单,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其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污泥处理处置及运输服务以分散采购组织形式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SH0027FW19NH-0148
(二)项目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污泥处理处置及运输服务
(三)采购预算:700 万元;其中财政资金700万元,自筹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SH0027FW19NH-0148
(2)项目包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污泥处理处置及运输服务
(3)类别:服务
(4)用途: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污泥处理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服务单位
(5)简要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3章
(6)采购预算:700万元
(7)服务期:一年
2.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谈判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谈判的相关规定:无。
4.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拥有污泥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必须通过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批复;供应商所提供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相关安全规定,符合准运要求,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 供应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四表一注),如公司成立不足年份要求的,可不提供;
3、 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五个月(2019年2月至6月)中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4、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6、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上年度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无环境违法和违规行为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提供企业承诺(承诺提交的文件材料均是合法、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愿意取消本次参与资格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处罚);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声明函,格式自拟)。
9. 提供企业承诺(承诺提交的文件材料均是合法、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愿意取消本次谈判资格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处罚);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谈判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省武汉经济开发区振华路46号(硃山湖大道与振华路交汇处)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楼办公室。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谈判文件。********8">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汉南区)分中心政府采购开标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对面附楼);
(二)截止时间:2019年8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谈判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汉南区)分中心政府采购开标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对面附楼)
(二)时间:2019年8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境保护局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函。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境保护局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肖波
电 话:***-********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
联 系 人:张爽
电 话:156*****361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二)武汉开发区(汉南区)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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