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海涂围垦区吹填及软基处理一期(A1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江南海涂围垦区吹填及软基处理一期(A1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苍南县江南海涂围垦区吹填及软基处理一期(A1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CNJS110315-03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江南海涂围垦区吹填及软基处理一期(A1区)工程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苍发改投[2010]14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海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苍南县海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苍南县江南海涂围垦区吹填及软基处理一期(A1区)工程位于在建的苍南县江南海涂围垦区内,江南海涂围垦位于苍南县东海岸,介于东经120036’30〃~121038’45〃,北纬27029’45〃~27034’30〃之间。东临东海,南接琵琶山和巴艚港,北濒鳌江,西连东塘标准堤。A1区项目建设总吹填面积约为212.3 万㎡,吹填容积方约为1002.4万m3, 软基处理后交工验收标高不低于+3.5m(85高程,下同),吹填土拟采用鳌江口进港航道K3+500至K5+800段疏浚土。
2.2本工程合同金额约为28300万元。
2.3招标内容、范围:吹填工程(含疏浚取土)施工监理。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4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施工招标工期约为20个月,吹填完成后4个月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6个月),不论任何情况引起施工期拖延,监理服务期均顺延。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或水利部水利监理资质甲级的独立法人,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和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4.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为港口或航道工程专业)或具有水利部建设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水利专业(含水运、水利监理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应具有类似工程的监理工作经历。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于2011年3月18 日至2011年3月24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cnztb.com.cn)上的建设项目交易栏下的招标公告中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考察。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4月 8 日9时3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苍南县招投标信息网、温州日报上发布。
8. 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苍南县海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年3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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