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第九轮巡察招标公告

委第九轮巡察招标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高青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高青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8月至9月,开展第九轮巡察监督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芦湖街道党工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芦湖街道道堂李管区、寨子管区及所辖行政村,田镇街道城南管区、城东管区及所辖行政村,青城镇城西管区、徐霞管区、大孙管区、码头管区及所辖行政村,高城镇五里管区、高城管区、樊林管区及所辖行政村,黑里寨镇孟集管区、西段管区及所辖行政村,唐坊镇元河管区、和店管区及所辖行政村,常家镇常家管区、大李管区、三合管区及所辖行政村,花沟镇十六户管区、唐口管区、杨庄管区及所辖行政村,木李镇杨坊管区、清河管区及所辖行政村等“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必要时可延伸至其他党员干部。

二、巡察重点内容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深入进行政治体检。

(一)基层党的建设方面。坚持深化政治巡察,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贯彻落实“两个维护”、执行党章、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民主集中制等情况;贯彻执行党规党纪、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及党员信教问题;“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民主议事决策、发展党员等情况。

(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重点围新旧动能转换、绕乡村振兴、生态环保、乡村文明建设等重大工作部署,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重拳整治落实不力问题,看是否存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行动迟缓、服务效能不高、推诿怠惰等“慢落实”问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监管不力等“不落实”问题,敷衍应付、照搬照抄、弄虚作假、上推下卸等“假落实”问题;是否存在在惠民补贴、征地拆迁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优亲厚友、失职失责等问题;根据《关于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鲁编发〔2019〕4号)文件精神,看是否存在借“属地管理”之名推脱责任、“走秀调研”加重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三)脱贫攻坚方面。着力发现在脱贫攻坚中履责不力、失职失责问题;是否存在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和“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情况;在扶贫涉农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问题;在扶贫项目、扶贫工程审批、招投标等环节是否存在违规操作、以权谋私等问题。

(四)扫黑除恶深挖“保护伞”方面。重点关注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欺压群众等问题;重点发现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等涉黑涉恶腐败问题;重点发现党员干部纵容、支持、包庇黑恶势力,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五)村(居)管理工作方面。重点围绕村(居)党务、村务、财务管理、公开工作,着力发现村级事务“五代理”落实不到位、涉及村(居)发展和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执行“四议两公开一审查”制度不到位、违反民主程序等问题;重点关注征地拆迁、环境治理、公共设施管理等民生工程建设和便民服务等情况;重点围绕全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规范工作落实情况,着力发现村(居)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打白条、虚列开支套取资金、挥霍、贱卖集体资产、违规发包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

(六)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涉及我市整改落实情况;巩固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专项检查及问题整改情况和市委县委巡察发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市委巡察镇(街道)发现共性问题专项整治整改落实情况。

(七)其他需要巡察的事项。

巡察期间,巡察组于工作日内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县委巡察办监督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gqxxcb@zb.shandong.cn

举报信箱:高青县城青城路43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楼前。

特此公告。

中共高青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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