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垃圾清运车三轮拖斗车招标公告
环境保护局垃圾清运车三轮拖斗车招标公告
鹤峰县环境保护局垃圾清运车三轮拖斗车采购招标公告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鹤峰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根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及采购方式,现就“垃圾清运车、三轮拖斗车”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HFXZFCG2011——069
二、项目内容:垃圾清运车,12台,自卸钩臂式,发动机功率39KW-40KW,钩臂系统最大起重能力1T,整车机动性强,操作灵活。箱体体积3.5m3,不锈钢整体框架式箱体,结构强度高,耐腐蚀,使用寿命长。箱体后部采用胶条密封,防污水滴漏,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二次污染。
三轮拖斗车,20台, LV175水冷发动机,高低速变速箱,能适应各种路况,性能稳定,油耗低。货箱尺寸1800*1200*320mm,耐腐蚀,抗冲击。
三、招标范围:招标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安装和服务。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以上证件须提供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六、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1年3月15日至2011年3月2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县政府综合写字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供应商如要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申购正式的纸质招标文件。一切以正式的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1年4月1日15:00至15:30在鹤峰县政府综合写字楼五楼环保局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时恕不受理。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需交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4月1日15:30。
2、开标地点:鹤峰县政府综合写字楼五楼环保局会议室。
九、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滕先生 (0718)******* 汪先生 134*****808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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