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船(二次)招标公告
救援船(二次)招标公告
救援船采购项目(二次)的采购公告 |
招标公告编号 | HXYL-2019-7-19-1 | ||||||||
商品品目 | |||||||||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 救援船采购项目(二次)的采购公告 辽宁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受盘锦福隆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救援船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XYL-2019-7-19-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价;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A.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B.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四、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采购网登录,参与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会议时间及地点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08月01日至2019年08月08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盘锦福隆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 项目联系人:蔡兴旺联系电话:158*****720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兴业街30号科技孵化器6层619室 项目联系人:吕静联系电话:****-******* 传 真:****-*******邮箱地址:*******12@qq.com 开户行: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账 号:********106507 辽宁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9年8月01日 | ||||||||
标书价格 | 无 元 | ||||||||
开标时间 | 2019-08-14 | ||||||||
招标发布单位名称 | 辽宁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 ||||||||
备注信息 | 无 |
标签: 救援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辽宁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