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审批意见的第三次招标公告
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审批意见的第三次招标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为保证验收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审批意见全文予以公告。
企业名称 | 审批意见全文 |
盱眙县泗州港务有限公司 | 关于盱眙县泗州港务有限公司 淮安港盱眙港区港口产业园作业区公用码头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盱环复〔2019〕089号 项目代码:2018-320830-48-03-535810 盱眙县泗州港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盱眙县泗州港务有限公司 淮安港盱眙港区港口产业园作业区公用码头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项目技术评审会会议纪要,从环保角度考虑,同意你公司在地点:盱眙县港口产业园(产业园规划范围:东至清水坝河、西至磨涧河、南至省道331、北至淮河航道)西北角,位于淮河南岸侧、磨涧河东侧。按《报告书》所述内容进行项目建设可行。 本工程拟建12个1000吨级泊位,在磨涧河东侧从北至南依次顺岸布置5个件杂货泊位(泊位编号1#~5#,泊位长度345m)、7个散货泊位(泊位编号6#~12#,泊位长度481m);泊位总长826m,占用岸线总长度395m。设计吞吐能力420万吨/年,总占地面积606.4亩。 散货泊位装卸货种主要为黄砂、石子,年吞吐量为240万吨;件杂货泊位装卸货种为钢材及其他件杂货,年吞吐量为120万吨;码头年吞吐量合计为360万吨。 二、要求你公司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落实以下各项工作: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做到文明施工,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三)按“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设计建设、完善给排水管网。项目陆域生活污水(包含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码头及堆场地面冲洗水、流动车辆冲洗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接管至盱眙富春紫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停靠本码头的船舶产生的水污染物按《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的标准,由海事部门的指定位置排放。 (四)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无组织废气稳定达标。项目装卸扬尘经防尘反射板+喷水抑尘装置处理;散装黄沙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密封输送带输送室内并采取喷雾除尘措施。道路扬尘洒水处理。食堂废气采用油烟净化装置达标排放。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船舶废气排放执行《MARPOL73/78》公约标准。 (五)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用隔声、减振措施后,再通过加强厂区及厂界绿化,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靠淮河侧边界执行4类标准,其余各边界执行 3类标准)。 (六)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项目生产前须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遵守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项目船舶维修废弃物收集后交由海事部门处理,不得在港口区排放;陆域维修废弃物、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陆域生活垃圾、隔油沉淀池污泥、船员生活垃圾上岸后由环卫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采取防淋防渗措施,以防止淋漏液渗入地下。 (七)落实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根据环境风险管理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和救援的装备器材,确保不对外界环境造成污染。 (八)项目运营期间,你单位需落实《报告书》及管理部门所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要求。 (九)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三、本项目建成后,该项目污染物年排放量暂定为: (一)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15595t/a、COD≤4.1119t/a、SS≤2.3761t/a、氨氮≤0.2592t/a、TP≤0.0259t/a、动植物油≤0.1296t/a、石油类≤0.0447t/a; (二)固体废弃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过程中纳入施工合同。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按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项目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五、盱眙县环境监察局对该项目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自本批复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项目未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盱眙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8月1日 |
江苏天源服装有限公司 | 关于江苏天源服装有限公司扩建生物质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盱环复〔2019〕090号 项目代码:2019-320830-18-03-630133 江苏天源服装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江苏天源服装有限公司 扩建生物质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盱眙县明祖陵镇工业集中区,本次技改内容包括: (1)新建1台4t/h的专用锅炉;(2)配套建设脉冲除尘器(布袋式)1套(含配套的废气排放管网)以及35米高排气筒1根;(3)配套建设灰渣库一间,建筑面积约为30m2;(4)现有排气筒高度为20米,不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本次建设需整改增加至35米。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落实以下各项工作要求: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项目生物质燃烧废气经脉冲除尘器处理,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煤锅炉排放标准。 (三)通过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项目试生产前须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灰渣用于厂区绿化施肥。 (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三、本项目建成后,该项目污染物年排放量暂定为: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颗粒物≤0.097t/a、SO2≤2.04t/a、NOX≤1.909t/a; (二)固体废弃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过程中纳入施工合同。该项目工程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五、盱眙县环境监察局对该项目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自本批复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盱眙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8月1日 |
江苏盈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关于江苏盈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生产1500吨复合材料预浸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盱环复〔2019〕091号 项目代码:2019-320830-30-03-513508 江苏盈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江苏盈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生产1500吨复合材料预浸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从环保角度考虑,同意你公司在地点:盱眙经济开发区新海大道10号,按《报告表》所述内容进行项目建设可行。 二、要求你公司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落实以下各项工作: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按“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设计建设、完善给排水管网。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与生活污水混合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盱眙县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密闭收集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P2)排放;食堂废气采用油烟净化装置达标排放。 项目苯乙烯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VOCs排放执行天津市地标《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 (四)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用隔声、减振措施后,再通过加强厂区及厂界绿化,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项目生产前须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空包装桶由供应 商回收;边角料光固化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六)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三、本项目建成后,该项目污染物年排放量暂定为: (一)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624t/a、COD≤0.1872t/a、SS≤0.0936t/a、氨氮≤0.0156t/a、TP≤0.0019t/a、动植物油≤0.0062t/a;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苯乙烯≤0.025t/a、VOCS≤0.0234t/a; (三)固体废弃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过程中纳入施工合同。该项目工程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五、盱眙县环境监察局与盱眙县环保局开发区分局对该项目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自本批复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盱眙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8月1日 |
创纯蒙脱石(盱眙)有限公司 | 关于创纯蒙脱石(盱眙)有限公司 年生产2000吨蒙脱石粉和3200吨饲料添加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盱环复〔2019〕092号 项目代码:2018-320830-30-03-566718 创纯蒙脱石(盱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创纯蒙脱石(盱眙)有限公司 年生产2000吨蒙脱石粉和3200吨饲料添加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从环保角度考虑,同意你公司在地点:盱眙县穆店镇工业集中区,按《报告表》所述内容进行项目建设可行。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落实以下各项工作要求: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按“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设计建设、完善给排水管网。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与生活污水混合,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三级沉淀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用于附近农田灌溉;压滤浆液回用于制浆池。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投料、磨粉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食堂废气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排放。项目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项目生产前须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碎石、原料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处理。 (六)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识。 三、本项目建成后,该项目污染物年排放量暂定为: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粉尘≤0.1651t/a; (二)固体废弃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过程中纳入施工合同。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组织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五、盱眙县环境监察局对该项目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盱眙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8月1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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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盱眙县企业服务大厦行政审批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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