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产业集团门面招租招标公告

后勤产业集团门面招租招标公告

湖北民族学院后勤产业集团门面招租公告


湖北民族学院后勤产业集团
门面(店)招租公告
根据集团门面(店)经营的实际情况,集团拟对2010年的到期门面(店)和2011年3月底前到期门面(店)按自然年招租,现做如下公告:
一、招租门店地点: 经营项目
1号学生公寓一楼 (一间) 电话吧
2号学生公寓一楼七号 (两间) 联通手机充值
3号学生公寓一楼副七号(一间)
4号学生公寓一楼八号 报刊亭
5号学生公寓一楼六号(14平米) 超市
6号科技食堂五楼(55平米) 超市
7号教工区二门市(24平米) 超市
8号民院新村(250平米) 超市
9号民院新村(130平米) 美容院
10号舞阳校区临街(一间) 餐馆
11号木子潭1-2号(两间) 冷库
12号学生公寓三——五号(三间) 电信宽带、电话、电话费
13号科技食堂五楼奶茶店(一间) 奶茶吧
14号民院新村洗衣店 (一间) 洗衣店
二、招租方式:
竞价招租,价优者中标,相同条件下现经营者优先。

三、经营范围:
除修理业、五金加工、废品收购业外其他学校准入的合法经营项目。
四、竞租底价:
以2010年竞价招租时的中标价原则上上浮10%为底价,无高出底价的,维持底价或空缺。
五、竞租人条件:
能按校方规定的经营范围(五金加工修理等影响环境卫生和校园形象的项目除外)合法经营,服从集团的管理。独立承担相关法律、民事责任,办齐相关证照,自理相关税费。符合条件者均可到湖北民院族学院后勤产业集团综合服务中心(集团二楼)报名,并到学校财务处企业财务科缴纳竞价保证金5000.00元。报名时间截止2011年1月17日17:00。
六、中标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竞租人在竞价会场应保持会场安静,不得喧哗,听从会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二)竞价成功者不得转租他人,中标者必须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与集团签订合同,逾期不签合同者视作放弃中标,保证金不退,集团另行组织招租;
(三)中标者在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足全年租金,并根据门面性质和大小,预交2000元-5000元的水电财产等风险保证金。
七、中标者的经营期限:
中标者与湖北民族学院后勤产业集团签订租赁合同,经营期限为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2011年3月底前到期门面(店)不是原经营竞标者,原经营者租营到合同期满。新竞得者从合同期满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签订租赁合同。一年后,后勤产业集团根据市场行情重新招标时,同等条件下原经营户优先。
八、竞租程序、时间、地点:
(一)竞租程序:
1.竞租人在交纳竞价保证金后获得竞价资格,获得资格者先到相关工作人员处领取统一编号的竞价号牌,竞价完毕将号牌交回相关工作人员(损失和丢失一块按100元赔偿);
2.按竞价现场公布的各门面底价自由加价竞争,每一次加价最少金额为100元。最终中标价以三次唱标无人继续加价竞争为止;
3.竞标人每次举牌需向唱标人报出自已的编号和报价,经唱标人重复唱标为有效报价,并由工作人员做好记录;
4.每交5000.00元竞价保证金者有一个门面竞价成功的机会,竞价成功后不能参加下个门面的竞租,未竞价成功者可继续竞租其它的门面;
5.中标者在确认中标门面编号和中标价等相关信息,到相关工作人员处签字确认;
6.中标者在3个工作日内与后勤集团签订合同,领取相关门面的钥匙。
(二)竞租时间:2011年1月18日 上午8:30点钟。
(三)竞租地点:湖北民族学院行政楼三号会议室。

联系人: 刘运忠
电 话: 139*****275



湖北民院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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