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和迁移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和迁移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优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shtml" target="http://125.64.4.180/_blank" title="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5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政府网站质量的通知》川办函〔2016〕20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通知的通知》(川办发〔2017〕67号)、《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乐府办发[2016]7号)等文件要求,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需进行改版及迁移到乐山市政府集约化平台上,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区门户网站的改版和迁移服务项目,现就此事项向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采购区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和迁移服务

二、预算金额:改版和迁移32万元。

三、采购单位: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四、拟定供应商名称:四川好易通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38号4幢11单元3楼1号

五、项目概况

(一)改版和迁移。实现政府网站群集约化平台建设,区政府网站迁移到市政府网站平台,构建一个以信息资源管理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的政务服务平台,包括站点管理、栏目管理、模板管理、文章管理、系统管理、发布管理和信息维护预警、智能搜索、数据采集、可视化编辑等功能;实现一键中英文排版、一键转载、Word文档智能粘贴导入、文章智能聚合等功能;实现与现有政务信息公开、四川政务服务网以及其他相关系统的无缝对接;实现领导信箱、咨询投诉、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等互动功能;实现Web网站、手机网站、等多渠道管理,信息统一管理、多点发布;为确保市政府网站群安全稳定,区政府网站需采用与市政府网站系统平台相同的网页防篡改软件等相关安全防护软件;提供原政府门户网站系统数据向新系统数据迁移服务和系统培训指导。

(二)网站维护。主要运维内容包括网站系统运行维护技术支撑服务、升级改版及优化服务、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实时监测服务、网页防篡改软件升级服务。并提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服务。

六、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我区原有的政府门户网站系统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接口和四川政务服务网系统接口等系统是由四川好易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完成或参与完成;而市级平台乐山市政府网站群集约化平台也是由该公司承建并提供运维服务,按照省市集约化管理要求,今年我区政府门户网站系统升级改版后也将集群到乐山市政府网站群.网站的升级改版和迁移市级平台均需要四川好易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数据对接;为保证网站系统的无缝对接和遵循国办对网站的要求,从系统的稳定性,延续性上,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四川好易通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实施。

七、其他事项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从2019年8月2日起至2019年8月12日止),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

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杨劲松

联系电话:****-*******

地 址:乐山市沙湾区德胜大道95号

2.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

联系人:王先生、罗女士

电话:****-*******

地址:乐山市沙湾区劲松大道76号,财政局5楼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日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迁移 民政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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