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大气环境质量优化选点服务(19C1573)采购公告
沙坪坝区大气环境质量优化选点服务(19C1573)采购公告
科学设置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是客观反映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也是考核区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为摸清全域空气质量状况,实现标准空气自动监测站优化布点的目标,本项目采取3套2参数国标法小型空气站为期1个月的购买监测服务模式。项目中标单位确定后,中标方需先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堪点工作,确保小型站点位选取的科学性、合理性。服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对沙坪坝区大气环境质量优化选点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以上2、3、4、5点 “诚信声明”
获取文件期限:2019年8月1日 至 2019年8月4日15: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8月2日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年8月5日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桥街道陈东路19号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
谈判开始时间: 2019年8月5日14:00
谈判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桥街道陈东路19号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四楼二会议室
采购人:重庆市沙坪坝区环境保护局(本级)
采购经办人:曾艳 祖华彪
采购人电话:********640
采购人传真:********20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桥街道陈东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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