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盖山国有林场第四期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五盖山国有林场第四期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郴州市苏仙区五盖山国有林场的委托,就其第四期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苏财采计﹝2019﹞069号;委托代理编号:HNAT2019-CZ-051;政府采购编号:电F_FW_********00953)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郴州市苏仙区五盖山国有林场第四期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苏财采计﹝2019﹞069号
委托代理编号:HNAT2019-CZ-051
政府采购编号:电F_FW_********00953
3、采购项目标的及预算:
序号 | 项目标的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郴州市苏仙区五盖山国有林场第四期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项目 | 壹项 | ¥474000.00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须满足以下条件:
2.1.1、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1.2、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材料证明承诺函》原件;
2.1.3、要求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则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1.4、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供应商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供应商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2.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丙级及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3、要求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则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供应商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供应商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5、具有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丙级及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注:以上证明材料第2项和3项需带原件留原件,其他项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
2、供应商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8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冯家小区综合楼6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9年08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将导致报名无效并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各供应商自愿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地址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31室,联系人: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李工 181*****110。“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4、谈判文件售价:400.00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8月12日09时30分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9年08月12日09时30分。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和数字CA。
4.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上传和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9年08月09日17时00分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郴州市苏仙区五盖山国有林场
联 系 人:何主任
电 话:189*****393
地 址:郴州市郴州大道967号
委托代理机构: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石燕
电 话:****-*******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冯家小区综合楼6楼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谈判通知》[(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机构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谈判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三、电子响应文件(投标文件)没有加盖电子公章(如有),我承诺并保证: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如果不一致,视同提供虑假材料。同意电子化评标时,以电子版为准。如果需要将电子文件打印成纸质文件,我方自愿配合在打印出来的纸质的文件上加盖我方公章,以示负责。
如果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没有使用郴州电子化评标的响应文件的范本,而采取复制或另存为等其它方式制作,导致范本文件功能改变而无法进行电子化评标的,同意作为废标处理。
四、我方承诺接受谈判采购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包括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资格条件、评审成交标准以及采购需求等其他所有条款)且无任何异议,现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承诺报价。
五、竞争性谈判最后报价,同意使用电脑或手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报价的次数和时间,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谈判邀请通知回复确认函
致(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谈判通知已收悉,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委托代理机构编号:),现就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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