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中心遂宁市凯旋路(含南津北路老城区段)道路及管网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含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省遂宁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中心遂宁市凯旋路(含南津北路老城区段)道路及管网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含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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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遂宁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中心遂宁市凯旋路(含南津北路老城区段)道路及管网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含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遂宁市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8-01 16:57 |
采购人 | 四川省遂宁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遂宁市凯旋上路52号,联系方式:肖女士,****-*******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13号蓝海OFFICE B701,联系方式:黄女士,159*****520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肖女士,电话:****-*******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截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3)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二、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17或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17或2018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2019年(含)以来任意1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不含供应商承诺);②复印件加盖公章);2)2019年(含)以来任意1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不含供应商承诺);②复印件加盖公章)。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资质证明材料: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可提供承诺函);(3)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注:①保证金交纳方式、金额符合磋商文件要求;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9-08-02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9-08-08 17:3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726号兴源大厦4楼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726号兴源大厦4楼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9-08-13 09: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9-08-13 09:3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726号兴源大厦4楼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08-13 09: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726号兴源大厦4楼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额:10000元。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开具)。付款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收款单位: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 户 行: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银行账号:6510 0013 2000 0555 86。交款截止时间:开标前一天16:00(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预算金额(元) | 6502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工程设计服务 |
行业划分 | E4813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项目概况:该项目起于凯旋路与滨江路交叉口,止于南津北路与开善路交叉口,全长约3千米,现状道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双向四车道加两非机动车道,断面宽度在20米-40米之间。该项目属于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拟于2020年开工建设,工期18个月,计划投资约9150万元。主要实施凯旋路与南津北路道路断面及海绵化改造,雨污分流,打通镇江专片区片区改造后排水通道,优化机动车和人行通行能力。项目现状:城市主干道,两块板型式,双向四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内容:暂定道路及人行道透水铺装工程、地下管网工程、交安工程、电力照明工程、通信电力下地(土建部分)、绿化等,以及相关配套部分。 |
其它补充事宜 |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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