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设备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设备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招标人为平泉县美之源保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垃圾转运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平泉市),建设规模:新建垃圾转运站19座,垃圾集中处理厂2处,日处理垃圾150吨,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15立方米移动压缩箱13套、25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4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所招设备制造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由其授权的代理商;3机动车需具有国家生产许可证或国家公告目录;4 15立方米移动压缩箱、25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不是自己生产的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5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8-02 09:00至2019-08-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泉)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8-23 11:00,地点为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泉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平泉市平泉镇环城路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88号中苑商务大厦D座1404室 |
邮编: | 067500 | 邮编: | 050091 |
联系人: | 金锋 | 联系人: | 王国卿 |
电话: | 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hszbgs@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谊大街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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