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援外物资供应站)2019年援外医疗队抗疟疾类药品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援外物资供应站)2019年援外医疗队抗疟疾类药品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9年援外医疗队抗疟疾类药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 ||
品目 | 货物/医药品/化学药品制剂/片剂/含有抗菌素片剂,货物/医药品/化学药品制剂/注射液/含有相关抗菌素注射液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援外物资供应站)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8月01日16:5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8月01日17:30至2019年08月08日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6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静安区海防路429弄100号1号楼7楼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8月22日10:00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静安区海防路429弄100号1号楼7楼 | ||
预算金额 | ¥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吕晓芳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援外物资供应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363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东毅、***-********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名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海防路429弄100号1号楼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吕晓芳、***-******** |
上海名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上海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援外物资供应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援外医疗队抗疟疾类药品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年援外医疗队抗疟疾类药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MT-19-06009-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晓芳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援外物资供应站)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3638号
联系方式:吴东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名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晓芳、***-********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海防路429弄100号1号楼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2019年援外医疗队抗疟疾类药品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MT-19-06009
3、项目总预算:人民币1,200,000元
4、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交付时间:2019年10月1日前
6、采购内容:(1)蒿甲醚注射液(注射剂):1680盒;(2)注射用青蒿琥酯(注射剂):13600瓶;(3)青蒿琥酯阿莫地喹片(片剂):4200盒;(4)复方双氢青蒿素片(片剂):2800盒;(5)青蒿素哌喹片(片剂):7200盒;(6)双氢青蒿素哌喹片(片剂):1600盒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需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本次招标不接受转包,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01日 17:30至2019年08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海防路429弄100号1号楼7楼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代理公司现场领取(需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海防路429弄100号1号楼7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是“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报名截止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证明(加盖公章)。
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及法人签章,原件验看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二)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1份(光盘或U盘,格式为Word或PDF形式)并密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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