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车辆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车辆招标公告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车辆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车辆采购
采购编号: B********29-6
采购目录: 货物类\交通工具\汽车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供应商投标资格: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11年03月18日 09:00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1年03月23日 12:00
招标文件售价(元): 0.00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1年03月23日 13: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1年03月23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江北区洋河一路78号国际商会大厦1311室
开标时间: 2011年03月23日 14:00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江北区洋河一路78号国际商会大厦1311室
经办人名称: 傅菁 张征祥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电话: ******** ********
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结果质疑联系电话: 李先生 (023)********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传真: (023)********
车辆采购询价书

项目编号:B********29-6
项目名称: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车辆采购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警用车辆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与。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车型参数及要求:
合同包一:上海大众斯柯达昊锐1.8T手自一体智雅版 1台
要求:排量:1.8L,警车漆,报价应含车辆购置税、警灯、警报器和贴警车标识的价格;最高限价18.94万元。
合同包二:
1、上海大众志俊手动挡 4台
要求:排量:1.8L,警车漆。报价应含车辆购置税、警灯、警报器和贴警车标识的价格;最高限价10.82万元/台。
2、上海大众帕萨特新领驭1.8T手自一体尊品版 1台。
要求:排量:1.8L,警车漆。报价应含警灯、警报器和贴警车标识的价格;最高限价22.02万元/台。
合同包三:上海通用别克2011款商务车3.0旗舰版 1台。
要求:排量:3.0L,琥铂金。报价应含车辆购置税,最高限价:42.12万元。
二、事项:报价书一式两份。
三、供应商报价截止时间:2011年3月23日下午14:00。
四、供应商报价报送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一村78号国际商会大厦1311室。
五、供应商报送资料内容:报价表及有关承诺;
六、交车时间:自报最快交车时间。
七、交车地点:自报交车地点。
八、售后服务条款:自报售后服务内容。
九、其他优惠承诺:自报优惠条件。
十、付款方式:交车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一次付清。
十一、成交原则:采购人将确定完全满足采购的技术、质量、商务和服务的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成交供应商。
报价相同的情况下询价小组确定服务承诺、优惠条件较优的单位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0.3%向代理机构交纳服务费。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征祥 傅 菁
********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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