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供应商对公安部工作用房租赁项目招标文件主要内容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求供应商对公安部工作用房租赁项目招标文件主要内容意见的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公安部工作用房租赁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房屋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8月01日21:10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416.1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刚、史桂林 | ||
项目联系电话 | ***-********、8510 | ||
采购单位 | 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0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8510 | ||
附件: | |||
附件1 | 征求意见公告-租赁2019.8.1.doc |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安部工作用房租赁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公安部工作用房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0702-1941CITC2G7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刚、史桂林
项目联系电话:***-********、85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851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004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相关供应商:
受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我公司承办公安部工作用房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工作。为了充分听取相关供应商的意见,保证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现向相关供应商征求对招标文件主要部分(详见附件)的修改意见。如供应商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8月6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均可)交到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刚、史桂林
电话:***-********、8510
传真:***-********" ignore="1">***-********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004室
邮政编码:100055
电子邮箱:chengang@citc.genertec.com.cn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附件: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主要内容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4、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安部十一局大数据战训中心业务需要,现拟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租用业务用房,满足80人开展大数据分析研判预警工作。
一、总体需求
(一)租用范围
1、场地面积:租用办公区使用面积约为1200平米。
2、场地类型:所提供的办公区场地必须为采购人独立专属使用的场地,与其他用户区或功能区保持物理隔离,避免相互影响。
3、业务区场地所配备基础设施的技术指标应能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以上。
4、供应商应提供采购人专属业务区场地相关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以确保采购人专属场地的安全稳定运行。
5、满足精装修业务用房、停车场地、食堂、中央空调、网络信息、通讯等必要的配套办公设施设备的资源条件。
(二)租用时间
1、供应商应在中标合同签署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相关准备达到本文件要求。
2、双方应在服务期到期前3个月通知对方是否续约,如采购人提出续约要求,供应商应保证继续按所签订合同提供服务。如双方均未在服务期终止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或续约,则运维服务期到期后(包括延续期到期后)自动续约,每个延续期为12个月。
3、供应商具备长期(5年以上)租给需求方的意愿及能力。
(三)供应商服务能力要求
1、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场地应通过了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测验收。
2、供应商应具备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且有专职的团队负责关键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包括供配电系统、机房空调系统、安全保卫等。
3、供应商应拥有稳定的专业化服务队伍,可提供7*24小时的支持服务。
4、供应商应具备持续性管理服务的能力,以支撑采购人后续因业务需要而可能提出的服务需求。
(四)整体环境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办公区距公安部(东长安街14号)交通便捷,能够及时、高效为采购人业务办公提供条件。远离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环境污染和低凹地区,周边有良好的市政配套环境,网络通信资源丰富,远离无线电干扰、强力电源。
2、供应商提供的租赁区应保证物理环境安全,满足卫生防疫规范要求。
3、供应商提供的租赁区应基于业务用途,有合理功能分区规划及人员工位设置。
4、规范性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租赁区在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过程中,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
5、可靠性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租赁区应具有较高的风险抵御能力,如地震、火灾、暴风雨、鼠虫害、设备故障、操作风险等,确保基础设施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6、安全性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租赁区应具有极高的安全性、可用性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系统冗余能力、物理安全考虑、人员设备控制、消防安全考虑、应急能力、防电磁辐射、防雷、防水、防静电等。
7、可扩展性要求,考虑到采购人发展的需要,供应商提供服务在场地面积、电力容量、空调容量、通信能力等方面都应有足够的余量,以满足采购人未来扩展需要。
8、供应商提供的租赁区应具备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多家电信运营商通讯网络接入服务能力。
9、供应商提供的租赁区应具有双路高压埋地电缆供电设施。
10、供应商提供的租赁区周边道路、绿化等环境应符合北京市市政市容要求。
二、具体要求
(一)功能区要求
1、业务用房
业务用房房间精装修,装修风格、规格符合办公要求,并可改造为15块或以上相对独立的办公区域。
各类配置(空调、照明、网络信息点、电话接口、电源接口等)密度满足80人开展工作的基本要求,并应具有改动、扩展条件。
2、会议室
会议室数量不少于2个。
会议室精装修,具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条件,装修风格、规格符合业务要求。
3、计算机机房
计算机机房1个。
供应商提供的机房环境需具备能够按照采购人具体需求进行改造扩展的条件。
(二)系统要求
1、建筑结构及装饰要求
1-15项功能区需在同一建筑体内或相连建筑体内。建筑结构满足办公楼抗震设防要求,装饰装修材料符合环保、阻燃要求,分别满足不同区域防火、防水、防爆要求。
3层以上的建筑,应配有电动客梯。
2、供配电要求
办公区应具有双路高压埋地电缆配电设施,或有可靠的自备发电系统,保证配电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各功能区支路可分区、分路控制,满足各功能区负荷要求。配电系统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电器开关、线缆等配件应采用市场主流品牌,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节能型产品。各功能区应有应急照明。
3、空调系统
供应商提供的办公区的空调效果应满足办公区不同季节、不同区域的温度要求和室内空气质量要求,室内空气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放射性指标均需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的规定,办公室、机房、库房、食堂等不同功能区的温度应能独立调节。
供应商提供的办公区的空调系统应有能保持空调效果质量的硬件条件,中央空调应有全新风系统。
供应商应有保证空调质量的技术条件、管理措施。
4、安防系统
供应商部署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所有通道、区域的监控,视频监控数据应至少保存1个月。
5、消防系统
有消防检验合格证。
每个功能区应急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并设在区域的两端。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走廊、楼梯间应畅通并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中控室应配置有7*24小时值班人员,实时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应按照各功能区功能分别烟感、火灾探测器和水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并配置便携式灭火器。
6、应急广播系统
办公区应有应急广播系统,各区域的人员均可以听到清晰的广播。
7、配套服务及设施
公共区域至少每工作日两次卫生保洁。
各功能区应有与人员数量相匹配的饮用热水、冷水供应系统。
各功能区应有与人员数量相匹配的卫生间。卫生间至少满足无异味、无蚊蝇、整洁的卫生要求,有洗手池设施。卫生间保洁每日不少于2次。
8、进场支持服务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需求,进行采购人专属场地的平面规划,包括整体平面布局规划、设备摆放位置选择、功能分区等。负责场地改造、扩展实施方案的制定,包括隔断、配电方案、视频监控方案、消防方案、各类管路改动等。
采购人提出设备进场要求时,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确定进入方案,提供合理化建议。设备进场前,供应商应主动配合采购人确认设备安装环境需求,并预先做好场地环境准备工作。采购人设备进场期间,供应商应确保设备运输通道的畅通,货梯等设施可用。
三、服务保障
(一)项目管理
1、供应商应就本项目的实施配备专职的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实施工作的管理和协调,确保可以按时交付。
2、供应商应就本项目的需要指派相关技术负责人,提供项目实施相关技术支持工作。
3、供应商应在投标书中明确项目组的组织结构、项目组主要成员简历。
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详细描述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管理流程、沟通计划及质量控制计划。
(二)运行服务管理
1、标准规范要求
供应商应遵循ISO 9001、ISO20000管理体系要求为采购人提供运维服务。
2、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要求适用于供应商服务职责范围内,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满足下列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实时响应采购人的服务要求。
对于紧急事件,供应商应在5分钟内做出实质性响应,并在2小时内解决问题。紧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任何设备出现非计划掉电的事件。
任何强弱电线路出现非计划中断的事件。
对于一般性事件,供应商应在5分钟内做出实质性响应,并在4小时内解决问题。一般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供配电系统出现故障,影响供电安全的事件。
空调系统出现故障,影响温湿度的事件。
消防系统出现故障,影响办公安全的事件。
出现设备或物品丢失。
3、服务团队人员要求
供应商应组建专业的运维服务团队负责为本项目提供全部服务支持,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详细描述运维服务团队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人员情况等。
供应商运维服务团队中至少应包括服务接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质量控制人员等。
供应商应指定服务接口人作为运维服务的接口人,负责与采购人之间的信息传递、反馈、沟通及供应商内部资源的协调。
当供应商运维服务接口人发生变动时,供应商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
4、服务管理流程
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制定工作流程、工作规定、工作内容、操作方法、相关表单等,明确双方职责,加快相应速度、提高处理效率。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16.1 万元(人民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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