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交、竣工检测机构招标07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交、竣工检测机构招标07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交、竣工检测机构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07标段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具体见下表。  

标段

高速公路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招标内容

07

撤站项目

包括422套ETC门架系统、155个匝道收费站、2个省中心、15个分局中心、10个省界收费站

主体工程、机电工程的交、竣工检测

  3.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和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检测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以各标段通过评审的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楼内,下同)4楼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本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采招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名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浦东路1658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系人:李昱翠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邮编: ****-********

  联系人: 董雪飞、王建

  电话: ****-********

  邮箱:********32@ qq.com

标签: 检测机构 竣工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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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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