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老县河清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城区老县河清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依据财政部财库[2014]214号和黄梅县人民政府梅政规[2018]3号文件精神,拟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项目登记有关手续,现发布公告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择优选择一家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编号:梅公共资源交易[2019]ZFCG-152号。 二、项目名称:黄梅县城区老县河清淤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与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工程概况:全长约2405m,河道淤泥、垃圾、青草等清挖、运输(含转运)。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工程地点:黄梅县城区内。 3、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 8 月。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5、工程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6、本项目的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四、最高报价限价:92.056547万元。供应商首轮报价高于最高报价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有效报价少于三家时,采购活动终止,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原件或网站截图打印后并加盖公司鲜章),且不得兼任其他在建工程。除法定代表人可以代替外,在整个采购和成交后的施工全过程中均不得更换。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须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上述两个网站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间任意一时点的相关截图依据)。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如出现同时报价时,由磋商小组评审时依据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先后顺序的原则或其他有关规定审定,其后果由有关供应商各方自负;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或转让。 (说明:供应商资格评审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供应商初步评审合格的必备条件”。)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凡有意参与者,应当在黄梅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关于黄梅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员用户办理事项的通知》。 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8月 2 日至2019年8月 8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凭公司账号和密码登陆《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打印报名凭证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等资料。未按规定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资料或未提交报名凭证的,其报价将被否决。 3、资料费:0元。 七、递交首次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限和磋商会议举行的时间 1、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递交的时间:2019年 8 月 14 日 8 :00至 9 :00;地点: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号开标室(黄梅县东山大道11号 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磋商响应文件未按以上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磋商会举行的时间(即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 8 月 14 日 9 :00;地点: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号开标室(黄梅县东山大道11号 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黄梅县供排水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梅县西河一路37号 黄梅分公司地址:黄梅县黄梅镇迎宾大道806号三楼 联系人:王再舟 189*****888联系人:石慧134*****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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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清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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