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特勤一中队业务用房等建设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消防特勤一中队业务用房等建设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银川市消防特勤一中队业务用房等建设项目己由银审服(批)发【2017】33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按照《关于下达2017年市本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银发改发【2017】137号)执行,招标人为银川市公安消防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建设单位银川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合兴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公开招标。
2、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300号,消防支队院内西侧;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34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业务用房、附属用房、室外配套工程等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
2.4 工程质量:合格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监理人员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以上所有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并具有相关的业绩;
3.2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立即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 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4 根据宁建(招)发【2017】9号文规定,凡在“信用中国”有失信行为被执行的投标企业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8月1日上午8时30分至2019年8月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并上传公司及人员证书,并持本企业CA认证锁于网上申请下载《招标文件》。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 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2日上午9时00分(招标人自当日8时30分开始接受招标文件),地点为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民大厅C座7楼,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7.质疑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招标人:银川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丁波
电话:189*****19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合兴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洋、张益满
电话:****-*******
宁夏众合兴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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