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公开征集2019-2020年度主副食品供应商招标公告

南京工业大学公开征集2019-2020年度主副食品供应商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NTULSG-ZB-2019-21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工业大学公开征集2019-2020年度主副食品供应商项目。

2.采 购 人:南京工业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物流配送中心。

3.招 标 人:南京工业大学后勤服务集团招标采购工作组。

4.采购货物:主副食品等货物,共分为十九个标段,详见附件明细表。

5.供货时间:2019年9月11日至2020年9月10日。

6.部分货物大致用量:大米900吨、面粉350吨、色拉油250吨、猪肉200吨、鸡蛋300吨、蔬菜650吨(详见邀请书,最终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量为准)。

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新模范马路校区)。

8.货物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具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其中,主副食品必须达到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提供相应品种的第三方检测合格资料;蔬菜须提供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

9、本次招标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可同时报名三个标段,一家投标单位最多可同时入围两个标段。

二、投标人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资质(以营业执照范围为准)。

3.三年内生产经营中无食品安全及重大违法违纪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4.具备上网条件,自备电脑、票据打印机。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 江苏省高校后勤招标联采中心入围单位或有高校、中小学以及大型企事业单位的配送经验。

三、供货、验收及付款方式

1.供货方式:中标人按时、保质、按量、按需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2.验收方式:

(1)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后,由食堂验收人员、仓库保管员及物流配送中心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如无安全质量问题,当场签单收货。

(2)包装产品的包装上应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保质期及SC标记。

3.付款方式:供方在所供货物经学校各食堂验收无安全质量问题后,开具正式发票(供货单位、账号必须一致,否则不予付款结账)。无特殊情况,下月底前以支票付款。寒暑假根据具体情况可两个月结一次。

四、投标须知

1.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投标人请于2019年8月19日至8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周六正常报名),到集团招标采购工作组办公室(物流配送中心办公室,下同)登记报名,提交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接受查验。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他人投标时);

(2)非生产厂家投标,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出具的销售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投标,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

(3)提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认可的检测机构发放的投标货物的检验合格报告(米、面类必须提供包含六项以上农残检测项目的第三方检测合格证明;猪副、牛肉类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含有瘦肉精等兽残检测项目的第三方检测合格证明;冷冻食品、包装类调味品、食品添加剂、豆制品等必须提供第三方检测合格证明;蔬菜必须提供第三方农残检测合格证明);

(4)投标人简介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

2.缴纳投标费用及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需根据参与投标的标段数量,按每个标段缴费标准(详见附件《招标货物类别及投标费用一览表》),缴纳投标费用(招标工本费和专家评审费,此款不退,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按每个标段10000元的标准缴纳投标保证金。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取消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日内,中标人未与采购人签订协议的;

(2)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经查实,中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采购人恶意串通的。

3.领取标书:资格预审合格后,现场缴纳投标报名费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现场收钱吧支付宝、微信等现场缴纳,开收据留存),缴款后凭收据领取标书。

4.投标人一旦领取了本次的邀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次邀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5.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察看现场,了解项目有关详细信息,并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严格遵照标书内容应标。投标书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即视为无效投标或投标无效。

6.投标书送达截止时间:2019年8月31日14:00整。

7.投标书送达地点:南京工业大学后勤服务集团招标采购工作组办公室。

8.粳米、木耳、香菇、八角、花椒等散装食品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样品,粳米样品500克,其他样品200克,应密封并做好标识。

9.招标结束后,未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入围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到集团财务办理无息退还手续退还。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协议时转为履约保证金。

10.中标人应认真遵守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供应廉洁协议》(详见:http://hqjt.njtech.edu.cn/info/1014/1215.htm)。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招标采购工作组办公室):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北苑东区物流办公室二楼。邮政编码:211800

招标联系人:方老师:***-********138*****816

刘老师:***-********180*****512


南京工业大学后勤服务集团招标采购工作组

2019年8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应商 主副食 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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