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机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地面无动力设备招标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地面无动力设备招标公告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机构”)受上海国际机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投标内容及数量:
包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 | 数量 |
一 | 集装箱拖车 | 123 | |
二 | 集装板拖车 | 7吨 | 90 |
三 | 散货车A | 80 | |
散货车B | 30 | ||
四 | 行李篷车 | 55 | |
五 | 超长集装板拖车 | 27吨 | 10 |
*技术资格能力
1.投标产品的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所投标该品牌该型号地面无动力设备,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供货业绩在4000辆(含)以上,投标时应提供业主清单、并附相应的有效合同(复印件)予以证明。
3.无动力车辆的设计、制造、试验等,应采用适合于该项目的行业标准要求及其它相关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 6006.1-1997《机场运输飞机集装单元拖车第1部分:飞机集装板箱拖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 6006.2-2000《机场运输飞机集装单元拖车第2部分:飞机集装板、箱两用拖车》;
4.所投标该品牌货物地面无动力设备在中国应配有专职的、具有该品牌货物维修资质的售后服务人员,投标时提供售后服务人员的简历及维修资质文件。
5.所投标该品牌货物地面无动力设备的主要部件(轮胎、滚筒、轴承等)在中国应有一个(含)以上维修及配件供应网点,并提供《外购件供应商说明》。
6.应有中国用户对所投标该品牌货物地面无动力设备的使用和售后服务表示满意的书面证明。
7.所投标该品牌货物地面无动力设备须具有制造与投标货物同类设备生产与销售历史不少于十年。(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8.投标产品的规格应在民航有使用记录,且目前为止还在使用,车辆性能良好,无不良记录,需提供用户证明。
9.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在国内或华东设有常驻的维修机构,并配有专职的、具有3年以上服务无动力车辆经验的技术服务工程师。投标人需提供售后服务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
10.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该品牌制造厂生产的产品,而不是其它地区或其它制造厂生产的产品。最终用户有权对投标产品的原产地进行考证。
11.所投标设备必须是2019(含)年以后生产的。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于即日起至2019年8月7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00和下午2:00至4:00(节假日除外),前往上海市四川中路220号5楼--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含电子版)价格为人民币1500元整。购买招标文件款建议企业银行转账方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购费用100元。招标机构在收到邮购费用后三个工作日内寄送。
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的正本文件。因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开票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错误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10:00整(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须于截止时间前送达或邮寄至以下地点;逾时送达的文件概不接受。
中国上海四川中路220号五楼,邮编:200002
联系人:王劼榕
电 话:***-******** x 11、********
传 真:***-********
开标仪式将于截标时间后在上海四川中路220号五楼进行,请贵公司届时派代表出席。
本次招标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在上发布。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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