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时代中心5#、6#、s3#楼及其地下室土建及普通水电安装工程 GRC构件制作及安装 招标公
金科时代中心5#、6#、s3#楼及其地下室土建及普通水电安装工程 GRC构件制作及安装 招标公
内江金科时代中心5#、6#、s3#楼及其地下室土建及普通水电安装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SCEC2B-XN-NJJK-ZYFB-008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内江金科时代中心5#、6#、S3#楼及其地下室土建及普通水电安装工程
1.2项目地址:内江市市中区太子路
1.3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7558.32m2。
1.4业主:内江金科利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招 标 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6本次招标工程:内江金科时代中心5#、6#、S3#楼及其地下室土建及普通水电安装零星用工工程
1.7具体位置:内江市市中区太子路
2、工程内容:
2.1内江金科时代中心5#、6#、S3#楼及其地下室土建及普通水电安装工程GRC构件制作及安装(具体详见合同内容)。
3、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合同内容,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
4、时间安排及要求:
4.1 发标时间:2019年月日
4.2 投标时间安排:
4.2.12019年月日18:00时前,领取招标文件。
4.2.22019年月日20:00时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中遇到的疑问书面传给招标人(并提供电子版发送至645294341@qq.com),过后不补,招标人将进行统一的书面答复,答疑资料于2019年月日22:00时由投标人到招标人处领取。招标答疑将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系人:喻家孟,联系电话:18683322982。
4.3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月日10:00时前。
4.4 定标时间:定标结果在截标之日起 10 天内通知中标人。
5、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评定体系的合格标准和业主、招标人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具体要求详见合同条款。
6、工期:
工期由招标人通知中标单位进场之日起计算,各分项进度计划必需满足招标人和业主要求;除地震、战争、水灾等造成的不可抗力,工期可顺延外(但必须在招标人获得业主认可工期顺延的前提下),总工期不予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对于可能发生各种原因(业主或招标人)的现场窝工或因赶工发生的加班自行考虑。
7、招标文件
7.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投标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及招标答疑会议纪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7.1.1第一章 投标须知;
7.1.2第二章 工程建设条件、招标图纸及技术要求;
7.1.3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报价说明;
7.1.4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范等所有要求,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视为无效标书。
7.3招标人拥有所有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7.4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在投标截至时间1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8、投标文件内容及封装要求(相关资信资料在递交标书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8.1第一部分 经济标部分: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投标函、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填写
8.2第二部分 商务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盖企业盖章):
8.2.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8.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2.3有关资信证明资料(企业资料);
8.3第三部分 技术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
8.3.1项目经理简历表(须一级建造师以上证明);
8.3.2项目经理近年完成项目情况及在建工程名称表;
8.3.3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8.3.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8.3.5劳动力计划表;
8.3.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零星用工工程详细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8.4密封:
8.4.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明确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封面至少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印鉴。
8.4.2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务必请将经济标、商务标、技术标分别装订,但可不分别密封。
8.5.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9、投标注意事项:
9.1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等资料,详细了解拟签合同内容、周边交通运输等情况,充分考虑材料质量、成本投入、利润及所有税费、确保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9.2投标文件采用中文,中文字及数字均应全部采用打印体。
9.3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都必须专函说明,并装订在《投标函》之后,否则招标人对此可以选择不接受或评为废标。
9.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9.2投标人明白,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他收到的最低价格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9.3招标人保留回标后与任何一家投标人进一步协商的权力。
10、废标条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即告作废;
10.1恶意竞标、围标、串标;
10.2投标文件未密封;
10.3投标文件数量未按要求提供;
10.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加以涂改的;
10.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10.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10.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11、评标:
11.1本工程零星用工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分为商务标、技术标和经济标三部分。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11.2经济标评审:对经济标进行分析,采用“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取中标人。
11.3技术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分析,采用“最优方案”的原则选择中标人。
11.4招标评标结果的确定:通过招标人对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的综合评审后,与投标人议标,从而最终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11.5招标人不承诺本次招标结果为一家中标,可能是多家中标。
12.其它:
12.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2.2投标人明白,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他收到的最低价格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12.3招标人保留回标后与任何一家投标人进一步协商的权力。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报价说明
投标文件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就招标工程的报价、承包条件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等书面文件,供招标人评标、定标。同时,也是中标后双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基础。
1投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第6条。
2、第一部分 经济标商务标部分
1)具体详见合同中工作内容及计算规则。
2)投标文件中的单价或合同全部采用人民币: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企业情况自行确定报价,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3)付款方式详见拟签订合同。
3第二部分 技术标部分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3.1编制说明及标志依据:
3.1.1编制依据
3.1.2编制说明
3.1.3本次投标的工程施工目标及施工范围
3.2工程概况及特点:
3.2.1本工程的重点及难点
3.3项目负责人及组织管理机构说明:
3.3.1项目经理简介及项目经理的工程经历
3.3.2主要管理人员简介
3.3.3以上人员相应资质的复印件
3.3.4管理机构职责划分
3.3.5劳动力使用计划及劳动力的来源
3.4施工组织总体布置:
3.4.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说明,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方案
3.4.2施工段划分及施工程序
3.4.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3.5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安排
3.5.1总工期及进度计划安排
3.5.2根据招标要求,能达到的理由及采取措施
3.5.3分包计划安排
3.6施工机械设备配备:
3.6.1设备型号、操作、保养及维修一览表
3.7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要求(包括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说明);
3.7.1工程施工流程(包含各细化工序的施工流程)
3.7.2工程施工工艺(含进行每道工序时所使用施工设备、施工技术及方法)
3.7.3施工重难点分析(明确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哪些施工重点和施工难点)
3.7.4技术创优措施(进行本工程施工时可通过本单位实力及施工经验从哪些方面进行施工优化及施工技术创优)
3.8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3.8.1确保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试验合格,单位工程观感质量为好。
3.8.2检验批中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合格率85%以上。
3.8.3特殊、重要过程技艺评定100%,一般过程技艺评定85%。
3.8.4确保材料100%合格。
3.9施工措施:
3.9.1各专业单位之间协调配合措施
3.9.2雨季、冬季、炎热气候施工措施
3.10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3.11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措施
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经济标格式文件1:
投标函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单位仔细、全面地研究了内江金科时代中心5#、6#、S3#楼及其地下室土建及普通水电安装工程GRC构件制作及安装分包工程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位的投标报价为(详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编号 | 名称 | 规格尺寸 (mm) | 单位 | 税率 (%) | 不含税单价(元/㎡) | 备注 |
1 | 普通线条(手扶)(机喷); 6.不同交界面刷两遍抗裂砂浆 | 详见甲方下发的GRC深化图,规格型号综合考虑 | ㎡ | |||
2 | 加固钢架单价(元/T)(含安装人工费) | 详见甲方下发的GRC深化图,规格型号综合考虑 | t |
(1)上述核定单价为包工包料固定综合单价,包含材料生产制作费、材料损耗费、仓储费、保管费、运输费(出厂运输至内江金科时代中心工程项目工地指定地点)、装车费、配合卸车费、安装费、检验费、验收费、人工工资、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自备工具、用具、临时用灯具、线路费、劳动保护费、医疗费、差旅费、管理费、利润、保险费、现场制作后的转运费用、外来劳动力就业证费、暂住费、岗位培训费、风险等一切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费用。。
(2)上述核定材料验收符合国家(或行业、地方)标准、规范,以及其他特定质量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保证招标人确认的具体图纸按以上单价进行套算、如果投标人单位在具体报价时造假被招标人查实,因投标人报价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无条件承担。
2、投标文件中的单价或合同全部采用人民币: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企业情况自行确定报价,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项工程报价,在施工过程中如遇承包范围调整,将按投标报价进行相应增加(扣减)。如未按此要求填报,将作为废标处理。
4、我们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了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周围地下管网、现场地质材料、现场条件、招标文件、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并已考虑了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措施、成本投入、材料变动因素、施工不可遇见费等各种内、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
5、我们同意你们选择中标人的办法,并同意自行承担为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我们知道,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所受到的价格最低或其它任何投标函,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7、我们同意招标人在正式合同签署之前,本投标函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招标人接受;
8、本投标函已考虑了招标人向我们发出的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如有)。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商务标格式文件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
姓 名: 性别:年龄: 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为施工、竣工保修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年月日
商务标格式文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本授权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现授权委托(身份证号码:)为我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实施过程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本工程所有相关文件。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过程结算、总结算和工程实施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法定代表人予以承认。
授权有效期:《项目招投标》日期至合同履行完成日期
被委托人无权转委托
特此委托!
2.本项目一般性文件(除合同及总结算)可加盖项目章,予以确认双方往来函件、文件的有效性,印模(项目章)如下:
3.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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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权单位(加盖单位章):公司
法定代表人:
商务标格式文件3:
有关资信证明资料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劳务承包资质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以上证件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
5.近三年来的企业获奖情况。
合同编号:CSCEC2B-XN-NJJK-ZYFB-008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甲方)使用方和(乙方)供应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由乙方供应内江金科时代中心项目所需的GRC构件制作及安装。
为明确甲、乙双方应该承担的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工程名称:内江金科时代中心5#、6#、s3#楼及其地下室土建及普通水电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内江市市中区太子路
建筑面积:89000m2
承包范围:内江金科时代中心5#、6#、s3#楼及其地下室土建及普通水电安装工程5#.6#楼GRC构件制作及安装。
第一条产品内容、规格型号、数量、价格
合同暂估含税总价:元整(大写: );不含税总价:元整(大写: );税金:元(大写);税率%
编号 | 名称 | 规格尺寸mm | 单位 | 税率 (%) | 不含税单价(元/㎡) | 备注 |
1 | 普通线条(手扶)(机喷); | 详见甲方下发的GRC深化图,规格型号综合考虑 | ㎡ | |||
2 | 加固钢架单价(元/T)(含安装人工费) | 详见甲方下发的GRC深化图,规格型号综合考虑 | t |
注:1.以上单价为包工包料不含税价格,包含材料生产制作费、材料损耗费、仓储费、保管费、运输费(运输至内江金科时代中心工程项目工地指定地点)、装车费、配合卸车费、安装费、检验费、验收费、人工工资、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自备工具、用具、临时用灯具、线路费、劳动保护费、医疗费、差旅费、利润、保险费、现场制作后的转运费用、外来劳动力就业证费、暂住费、岗位培训费、风险等一切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费用。
2.乙方保证甲方确认的具体图纸按以上单价进行套算、如果乙方单位在具体报价时造假被甲方查实,因乙方报价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第二条 付款方式
1、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2、付款方式:甲方有权选择使用票据(中建财务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ABS 等,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或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付款,具体选择何种支付方式由甲方直接指定并在支付前通知乙方,对此乙方无异议;甲方在使用票据支付前需要乙方独自或配合完成一系列付款操作,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并按期完成,若因乙方不配合或限期内未完成导致当期付款未能及时支付,则乙方豁免甲方本期未付款责任和其他违约责任并不得追究利息;由于甲方使用票据产生的贴息费用(贴息及贴息手续费)由甲方承担100%
3、结算方式:每月20日甲方与乙方办理当月结算,结算量以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数量为准,甲方于次次月5日前支付乙方结算款的75%,工程完成且办理完总结算后六个月内支付至100%。双方办理的《工程款审批表》(月度结算)只作为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甲方从未授权项目章及工作人员签认最终结算类文件的权力,乙方表示知晓。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必须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正式生效,仅有项目经理、其他工作人员签字或项目章签认的《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最终结算类文件,对甲方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4、计税方式
(1)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〇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2)乙方属于〇一般纳税人〇小规模纳税人〇其他
(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按结算金额全额向甲方提供合规增值税普通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税率为 %,
(4)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拒收
①乙方开具虚假发票的
②乙方开具发票种类错误的
③乙方开具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的(如:甲方与乙方基本信息、发票号码、开票时间、金额、税率、税额等错误;字迹不清,压线、错格;项目不齐全;缺少发票专用章;备注栏遗漏填写等);
④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未一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或提供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⑤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
(5)若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4)款情形之一的,则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到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止。乙方在甲方拒收发票之日起7日内重新开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甲方。若因甲方原因提供错误开票信息的,甲方应在拒收的同时向乙方提供正确开票信息。本款中甲方拒收发票,或甲方暂停支付款项等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对于不合格发票甲方有权按其票面金额的20%进行惩罚。
(6)若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扣除前的工程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乙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
纳税人名称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纳税人名称 | |
税务登记号 | 91110000100024296D | 税务登记号 | |
税务登记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 税务登记地址 |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010-51816629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20000003821400010735153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
发票备注栏须注明:项目名称:内江金科时代中心项目 建设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太子路 地块名称:内江金科时代中心5#、6#、s3#楼及其地下室土建及普通水电安装工程 |
5、乙方充分了解并承认:本工程业主为建设方,甲方的资金来源于建设方,因建设方原因对本项目款项支付延迟的,甲方有权延迟本合同价款的支付;在甲方与建设方协商重新开工、款项支付等情况期间,乙方竭诚配合,不得有异议。
第三条 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及风险承担
1.交(提)货时间:具体时间必须按甲方物资部计划要求分批交货。
2.交(提)货地点:内江市市中区太子路
3.交(提)货方式:按乙方交货至合同约定的地点交货。
第四条 运输、现场安装
1.乙方货运至施工现场包括卸车、转运上楼并进行安装(包括GRC构件制、安装所有工序);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操作,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3.按时参加建设、监理及甲方组织的现场会议,并接受质量和进度方面的管理和要求;
4.做好已完工产品的成品保护工作,直到验收合格或工作移交为止。
第五条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1.本工程的生产、制作安装、验收以施工图纸(甲方签字审定后的安装制作大样图)、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现行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企业标准》为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4.由于乙方制作及安装原因造成质量及安全事故,其发生的返工费用和安全事故的赔偿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5.单位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但延期不得超过10天。如甲方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也不进行验收,则视为该工程通过验收并合格。
6.验收后,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对甲方和监理、质量监督站提出的整改要求,乙方应及时整改完善。
7.乙方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资料,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后15日内进行核实并确认,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如甲方在15日内既不给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甲方认可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资料。
第六条 乙方对产品质量责任的条件及期限
1.乙方加工的产品必须符合甲方要求、施工图纸及相关标准图集要求。
2.乙方产品进场时,须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检验报告等全套资料一式贰份。
3.因乙方产品质量和施工缺陷导致返工重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4.乙方对其产品质量及施工质量保修壹年。
第七条 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施工进度须提前向乙方下达产品需用计划,乙方按计划生产加工。甲方提供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垂直运输(施工电梯)设备、吊篮、施工中所用水电及工人住宿。
第八条 乙方责任
1.乙方按甲方施工进度计划提前五天组织GRC构件的生产加工。在具备施工条件时,乙方应及时组织人员施工安装,在安装过程中保证质量、文明施工。
2.乙方人员自备安全帽并确保安全作业。
3.乙方有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工程款,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工期和进度要求,不服从甲方管理;
(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不能达到甲方及标准规范要求。
4.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由乙方全权负责,若因乙方自身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乙方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规范和要求施工,若违章施工将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违约金,管理办法按甲方项目管理条例执行。
6.在农民工进场前,乙方须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关于农民工工资相关约定应便于计量和支付,必须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及工资支付日期等条款。乙方须在劳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将劳动合同上报到甲方备案。若出现劳动合同不合法,劳动合同不按以上要求签订或者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就进场等情况,一经发现甲方将收取乙方最终结算金额的3%作为惩罚性违约金。
7.乙方须加强农民工的进场教育,教育内容不限于安全生产﹑合理合法维权方法等方面,要积极组织相关考试,并将教育情况﹑考试情况及时录入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甲方将不定时抽查。若出现弄虚作假﹑不严肃教育﹑不及时反馈教育情况等问题,一经发现甲方将收取乙方100000元/次的惩罚性违约金。
8.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向农民工发放工资的银行记录,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关于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农民工花名册并办理劳动备案,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妥善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并报送一份给甲方备案。若出现以上资料缺失或者信息不完善的情况,一经发现甲方将收取乙方150000元/次的惩罚性违约金。
9.乙方必须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承担直接责任,甲方有权督促乙方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乙方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若每发生一例此类事件,甲方无须征得乙方同意,可按与乙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提出的拖欠金额代乙方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甲方向乙方的农民工垫付的工资,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双倍扣除,同时在结算中扣除乙方200000元作为惩罚性违约金,并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公安机关报案。
10.乙方须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农民工子女的成长问题,以亲情、关爱和服务为切入点,通过定期的教育﹑宣贯﹑沟通谈话﹑帮扶慰问等各种方式关爱农民工子女,加强农民工依法履行对子女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的观念,甲方以走访的形式不定时进行调研监督。要求农民工务工期间需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子女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要求务工父母每周不少于1次与子女沟通交流,利用春节或寒暑假等节假日尽量与子女团聚或见面每年不少于1次,及时了解掌握子女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动态,对于无力监护或者监护不到位的受委托人要及时更换,为农民工子女的成长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十二、奖励与处罚
1、如果乙方职工在施工期间有违反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的行为,甲方有权提交给政府机关处理,违反甲方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按照甲方公司规章制定规定的条款处理。
2、在施工过程,乙方应妥善保护现场的材料、成品、和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建筑和设备进行拆改,如有损失,照价赔偿,并处以相应违约金。
3、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供货)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额合同额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额合同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5、现场安全文明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乙方如不服从甲方指挥,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每次收取 500~2000 元的违约金,并清退乙方出场。
6、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不得在施工现场出现偷盗、打架、斗殴等现象,否则后果自负,且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收取乙方每次 10000 元违约金。
7、本工程不允许转包或非经批准的分包,若有违反,甲方有权收取乙方总价 30% 违约金,并中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有业主、监理、甲方临时增加工程,需现场给予确认时,乙方不能因为甲方未能及时签证而停止施工,否则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向乙方每次收取 500~2000 元的违约金。
9、如因乙方工期、质量、安全实施无法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可根据进度及具体情况,调整乙方合同范围,催告后无效甲方有权单方面直接解除合同,并按照其已完合格工程的对应产值的 80 %办理完工结算清理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三、变更与解除条款
1、乙方不能满足工期、质量或甲方对承包范围的调整(变更),甲方有权调整合同承包的内容,乙方无权要求任何补偿,并继续完成履行其余合同内容。
2、如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且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2.1 乙方两次及以上未按时支付以及克扣民工工资或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
2.2 乙方两次及以上停工误工(或停止供应)三天以上导致甲方项目无法进行正常施工的;
2.3 乙方及相关人员一次及以上无论任何原因围堵业主和甲方办公及相关场所的;
2.4 乙方及相关人员一次及以上无论任何原因违法讨薪、扰乱社会秩序的;
2.5 乙方及相关人员一次及以上无视项目管理,不听从项目指挥,甚至辱骂殴打管理人员的;
2.6 乙方一次及以上不加以制止甚至鼓动相关人员拉横幅、静坐、寻恤滋事、打砸、游行的;
2.7 乙方劳动力不足(供货不及时、供货不足)造成工期延误,超过甲方工期计划 10 天以上的;
2.8 乙方两次及以上质量不合格、文明施工不达标、安全管理失控或现场安全工作不作为的;
2.9 乙方一次及以上拒不履行原合同约定义务的;若因以上原因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无条件立即退场,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已实施部分(已供货物)结算总价 20%的违约金。
十三、合同纠纷解决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首先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重庆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申请仲裁,因仲裁行为产生的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所有费用由申请方自行承担。双方一致确认以下地址为重庆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送达仲裁文书、通知和其他材料的唯一地址:甲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 27 号金融中心 A座 5 楼;乙方:。如任何一方未在本条款确认送达地址的,该方的送达地址以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时其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地址为准。
2、纠纷发生后,任何一方均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申请人民法院保全对方的财产。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被保全的一方存在使裁决难以执行的行为,否则,自保全申请之日起,申请保全的一方每日应按保全申请金额的万分之六向对方承担惩罚性违约金,直至保全措施被解除之日为止。被保全的一
方如能证明其账户余额扣除保全申请方的保全申请金额后,仍大于该保全申请金额的,应当视为不符合保全申请条件,保全申请人应当按本条约定承担惩罚性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接收电子文件邮箱地址:,甲方可通过该邮箱向乙方传达文件、信息及通知等,电子文档达到乙方指定邮箱之时表示乙方已接受该文件。如乙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前述联系方式不准确或无法有效送达或乙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未按前述约定有效通知甲方的,则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的所有通知均视为已合法送达。有关本协议履行的书面文件、书面资料的送达地址,双方确认如下:
甲方结算办理前:内江金科时代中心项目部 ;结算办理后: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签订的 《墙体抹灰劳务分包合同二》框架范围内,另行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一、双方共同责任
1.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
2. 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二局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中建股份公司安全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
3. 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重伤和死亡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火灾、交通、中毒、机械等),遏制轻伤事故的发生。
(2)住建部网站“事故快报”栏通报事故:0起。
(3)确保不因安全生产问题导致甲方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甲方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域停标。
(4)不出现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不出现职业健康损誉事件;杜绝辐射事故。
(5)完成甲方安全创优目标。
二、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合同约定管理
(1)甲方与乙方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以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界定、事故责任追究、分包安全业绩指标及考核办法等内容。
(2)甲方应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宣贯和交底。
(3)对于乙方拒不履行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合同安全义务、拒不整改安全隐患,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将该乙方列为公司“安全重点监管单位”并限制其投标活动;监管期内仍无明显改进的,将该乙方纳入公司合格分供方名录“黑名单”中,禁止其投标活动。
2.安全生产费用投入
(1)甲方按照安全法规和合同约定,保证安全资金投入。甲方严格按照合同中的安全费用清单月度考核支付,如发现乙方克扣安全费用、安全防护滞后、降低安全标准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关费用用以采取补救措施。
(2)甲方负责查阅乙方安全费用台账和票据,核实安全费用投入、使用的真实性,做到安全费用具有可追溯性。
3.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1)甲方应监督乙方对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的开展情况。
(2)甲方应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警示的过程教育。
(3)甲方应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乙方了解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管控措施,并督促乙方予以实施。
4.劳动防护用品
(1)甲方购买劳动防护用品须在局劳动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并保证产品合格。
(2)“三宝一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由甲方统一采购,禁止乙方自主采购,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由甲方主导采购。
5.安全验收
(1)甲方应对进场物资、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验收制度,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甲方组织危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检查监督
(1)甲方应按要求组织开展例行检查、专项检查和领导带班检查,发现隐患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甲方有权对现场严重隐患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进行制止,包括使用停工、违约金、限制投标、终止合同等方式。
7.事故应急
(1)甲方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事故发生后,甲方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社会影响。
(3)事故应急结束后,甲方按合同约定与乙方就事故经济损失进行分割。
三、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分包单位准入要求
(1)资质要求
1)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与其所承包工程相符的施工资质。
2)乙方应成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
(2)乙方专职安全员配备要求
1)劳务分包专职安全员配备:工人在50人以下的配备1人,工人在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配备2人,工人200人以上的至少3人且不少于工人总数的5‰。
2)专业分包专职安全员配备:合同额5千万元以下的配备1人,合同额5千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配备2人,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至少3人。
3)乙方专职安全员每天班前必须到甲方安监部签到或打卡。
4)乙方应按要求足额配备专职安全员,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人员缺岗期间按每人350元/天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2.劳务用工管理
(1)乙方具有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资格,必须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应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并上报甲方留底;如乙方不与所雇佣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所有人员年龄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且均需体检合格。特别是所有持有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和大龄作业人员(55≤男士≤60,50≤女士≤55),无当年二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健康证明,甲方不予备案,禁止入场。擅自入场的,除了给予重罚外,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有效组织所有班组开展工人班前安全教育会,督促工人签订甲方制定的《安全承诺书》并执行。
3.安全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
(1)乙方应对所雇佣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并在教育卡上盖鲜章,对教育的真实性负责。
(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组织相应人员参加安全技术交底会,并保证按交底要求开展生产活动。
4.劳动防护用品
(1)生产过程中,乙方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乙方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5.安全验收
(1)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与乙方关联的安全物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并对不合格事项按甲方指令进行整改到位。
(2)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对缺陷项按甲方指令进行整改到位。
6.安全隐患治理
(1)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
(2)乙方严禁擅自拆除或破坏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必须经甲方安监或技术人员现场确认同意,并采取补救措施。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时,应及时提出建议或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3)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安全规章制度和正确管理要求,督促本单位员工自觉遵守,对于甲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认真整改,因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产生的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能保证所施工区域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的,不能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的,甲方可以另行安排第三方实施,费用由乙方支付,并可加倍处罚。
7.事故应急
(1)发生事故时,乙方事故现场管理人员须立即向甲方项目负责人报告。
(2)事故发生后,乙方须积极配合现场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社会影响。
(3)事故应急结束后,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与甲方进行事故经济损失分割(包含财产损失、工伤赔偿等)。
(4)乙方作业人员在甲方施工围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8.事故调查处理
1、乙方在甲方施工围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2、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的一切(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增加,均由乙方自行协调处理,且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拒绝处理或处理不善,导致第三方人员直接请求甲方协调或者给甲方工作造成不便,则甲方有权代为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均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安全事故责任划分: 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另外甲方有权按照如下原则对乙方收取违约金:1)单次事故的赔偿、协调及医疗等所有费用为A万元,保险理赔为B万元,实际损失C=(A-B)万元,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违约金如下:(1)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0.7×C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2)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0.5×C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4、乙方在运输材料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第三方造成乙方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与第三方自行解决纠纷。
5、乙方的车辆进出工地,必须服从甲方的指挥,文明驾驶,若车辆对甲方的财产(大门,门禁系统,围挡等)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6、甲方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7、由于甲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经济赔偿。由于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事故处理
(1)业主(甲指分包)分包单位:非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和后果;因第三方造成乙方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组织各方按侵权责任大小协商处理。
(2)自有分包单位:甲方自有分包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事故费用、善后处理按主合同约定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委托)代表:法定(委托)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质量管理协议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双方签订的《内江金科时代中心项目GRC构件制作及安装专业分包合同》的约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作质量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目标: 满足总包对单位工程的质量目标要求,确保甲方所要求达到的奖项,杜绝使用伪劣冒牌物资设备,杜绝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的发生。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负责制定乙方工程(采购物资)的质量管理目标、管理要求及验收标准。
2、负责督促乙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督促其体系有效运行。
3、负责审核乙方提交的材料样品和工序样板。
4、负责对乙方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负责传达公司相关的质量管理文件要求。
5、负责组织乙方召开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6、负责组织乙方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进行检验、取样送检和和隐蔽验收工作。
7、负责接收和审核分包方提交的各类质量证明文件和质量资料。
8、负责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开具整改通知单。
9、负责制定乙方质量奖励和处罚措施并考核,并对乙方的质量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10、负责对违章作业和伪冒产品做出返工或退货处理。
11、负责审核乙方提交的请款报告。
12、负责组织质量隐患的调查处理。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3、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技术交底和教育培训。
4、负责提交本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架构图、本项目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含管理人员上岗证及继续教育证明)。
5、对提供的产品(或分包工程)质量负责,保证达到质量目标要求,接收总包的考核、奖罚。
6、配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50以下作业人员的分包单位要配置1名质量员,50~200作业人员的分包要配置2名质量员,200人以上作业人员要配置3名及以上质量员。
7、及时向甲方提交原材料材质证明(含过程管控资料),认真填写《自检记录单》和《交接检查记录单》等质量管控资料。
8、按时落实甲方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质量整改通知单及质量专题会议的要求。
9、配合甲方对质量问题开展的调查处理工作。
10、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提交产品样品(工序样板)供总包组织相关人员审核。
11、组织入场教育和班前教育活动,教育率100%。
12、接受总包、监理及各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13、负责做好自身工作的成品保护,不得损坏第三方的劳动成果和物资设备。
(1)乙方进场前,需向项目质量部上报《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职责分工》文件,详细描述质量管理体系的领导小组及成员质量责任。将质检员名单及岗位证书复印件报项目质量部。
(2)乙方需按照建二通[2011]295号文件要求配备:2 万m2 以下的项目至少应配备1-2 名专职质量检查员;2 万m2~5 万m2 的项目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员不应少于3 人;5 万m2~10 万m2 的项目应设置4 人的质量管理部门,并应专业配套;10 万m2 以上的项目,每增加5 万m2,增加1 名质量检查员。
(3)机电、幕墙、消防等乙方专职质检员人数配备要求,按照每40个操作人员配备1名专职质检员,不足40个操作人员的按1名配备。
四、处罚条款:
1、无论何种原因,若乙方提交的产品(工程质量和物资设备)出现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情况,除进行返工(退货)、接受甲方处罚外,还要赔偿甲方的损失(工期成本、返工成本、上级处罚成本、地方监管部门处罚成本等损失),乙方不得借口甲方监督不到位而推卸自身责任。
2、乙方未按要求配置项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或未持证上岗,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200元/天并累计的违约金。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有权提出整改、返工等要求;乙方对甲方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需及时整改并回复到位,未及时整改回复,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并回复甲方,直至达到甲方认可。
4、甲方组织的质量观摩/质量月/质量教育培训等活动,乙方应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组织的工程质量例会和质量专项检查,乙方不得无故缺席,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无故缺席,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200元/次的违约金。
5、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按图施工或违反强制性规范的强制性条文造成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
6、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在建设单位组织的集团质量检查(含公司检查)中排名倒数前三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0元/次的违约金。
7、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导致项目专项检测不合格如:结构实体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节能检测、水质检测等或严重影响专项验收如:结构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人防验收、节能验收、档案验收等,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
8、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通过媒体报道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0元/次的违约金。
9、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该项目未能评上 “鲁班奖”及创建过程中的各项奖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相应经济损失。
10、乙方进场后,未按照约定时间上报《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职责分工》文件,对分包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11、乙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不按时、按批次报验,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12、乙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经验收发现不合格,责令限期退场,如乙方把不合格材料使用在工程中,返工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罚当批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价款的10%,且不少于5000元。
13、乙方按照样板引路的要求开展项目质量创优工作。入场之后,在甲方指定的区域建立样板间。乙方不按期完成样板间,样板间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3000元进行处罚。
14、经总包、监理验收不合格,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或隐蔽处理的,乙方须承担返工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3000元违约金。
15、乙方工序未经自检,直接上报总包、监理验收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
16、乙方拒绝签署、执行总包发出的整改通知单或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处1000~3000元违约金。
17、乙方不配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总包局总部、公司总部等重要检查活动,或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不予以整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2000元/次的违约金。
18、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对现场的材料、设备、设施、半成品,成品造成损失或破坏,除照实物价格赔偿外,按照双倍价格赔偿受损,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19、分部、分项工程第一次验收不通过,责令限期整改。第二次不通过,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0~10000元违约金。
20、满足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同时遵守中建二局质量体系文件的其他规定,无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无因工程质量受到政府通报、业主重大投诉及主流媒体负面报道。未完成目标按照《质量奖罚实施细则》奖励(处罚)标准执行。
2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所有赔偿责任及整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每收到业主或监理的一次书面投诉,或者过程考核中发现一次质量问题,视问题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不低于10000元违约金。
22、因乙方原因,工程竣工验收未能一次通过,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不低于10000元违约金。
23、工程交工以后,乙方必须把后续维修任务的责任人、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件箱等以书面形式告知总包。因乙方责任产生的维修问题,甲方可以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任何一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维修不及时或者拒绝维修的,甲方其他队伍维修,发生费用双倍从分包保修金中扣除。
三、其他约定:
本协议书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与主供应合同相关条款不一致时,按照较严的条款执行。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廉洁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为切实加强内江金科时代中心5#、6#、S3#楼及其地下室土建及普通水电安装工程的廉政建设,防止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保护甲乙双方的正当利益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规范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双方的行为,保证把此项工程建设成为廉洁工程,根据国家有关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按照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在该项工程建设过程中共同开展廉政从业建设活动,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纪检监察机构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认真履行合同条款。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原则(除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双方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4、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廉洁制度,适时开展廉洁从业专项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双方从业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和人员坚决予以查处。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纠正对方的权力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有权向其单位和领导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同时也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力。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甲方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规定,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卷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甲方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甲方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物资采购、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经济活动。
5、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强行要求乙方购买其所推荐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接到乙方举报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7、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政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需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相应处罚。
8、甲方应公布举报电话、在显著位置设置举报箱,并受理各种举报。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甲方有提供有关制度并如实告知的义务。
2、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廉政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卷、贵重礼品等。
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7、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8、如因乙方或乙方人员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双方所签合同的履行。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之规定的,按管理权限,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规定,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由乙方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包括调离本施工项目,不得参加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活动)。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损失额10倍的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其列入分承包商黑名单,今后不得参加分公司范围内的其他工程合作。乙方如发现甲方人员中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并主动向甲方举报,经甲方组织核实后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执行。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期相同。
第七条、甲方监督部门:中建二局西南分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西大街金融中心A座5楼。
电话:023-88924122 023-88924192 023-88924193
邮箱:jijianjianchabu@sina.cn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时间同合同保持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委托)代表: 法定(委托)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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