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殡仪馆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那曲市殡仪馆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编号:ZTZB-2019-XZ-0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殡仪馆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那发改基建【2019】5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那曲市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那曲市殡仪馆建设项目二标段;
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为第二个标段;
2.3建设规模:新建殡仪馆建筑面积6084.91平方米、业务用房872.16平方米、骨灰存放室297.16平方米、燃灯房84.64平方米、遗物焚烧房152.64平方米、宿舍976.5平方米、水泵房、发电机房265平方米、大门46.26平方米、尾气处理间309.06平方米、旱厕45.36平方米以及附属工程一项。
二标段建设内容:业务用房、骨灰存放室、燃灯房、遗物焚烧房、水泵房、发电机房、大门、旱厕及附属工程。
2.4资金来源:国家投资;
2.5工期:365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日10时00分至2019年8月8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http://www.xzzbtb.gov.cn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8月2日10时00分至2019年8月8日18时30分,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http://www.xzzbtb.gov.cn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2日16时00分,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八、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投该项目投标无效。投标企业在参加开标时应携带纸质版投标文件备用。
8.2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8.3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的通知》(藏建市管【2016】278号)的规定要求。
8.4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5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及补充通知的规定要求。
8.6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8.7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四家保险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
8.8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9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那曲市民政局
地址:那曲市色尼区扎空东路
联 系 人:多先生
电话:177*****9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商业街二层3-2-13
邮编:850000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57*****841
标签: 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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